第七节
居住区公建及配套设施设计
按使用性质分为八类:
教育、医疗卫生、文体、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及其它。
按居民使用频率分为:
经常性使用的项目:幼托、小学、中学、文化活动站、菜市场、综合超市、粮油店、小商店、早点或小吃店、卫生站、居委会等。
非经常性使用的项目:门诊所、文化活动中心、理发店、邮政储蓄所、美容店、洗染店、书店、综合修理部、旅店、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等。
公建配套设施的分类
公共建筑配套原则:
(1)、公共建筑配套应体现商业、休闲和社会活动的多样性;
(2)、公共建筑配套应按照分级、对口、配套,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配置。
公共建筑空间组合:
基本形式:街道型、街区型
形成的空间:街道空间:多由中小型的商业建筑组合成商业性空间
广场空间:娱乐性、服务性和管理性建筑宜以广场型的外
部空间为主
街区空间:多在一些大型的综合性住宅区公共中心采用
公共建筑的规划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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