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重点:“一国两制”的科学内涵。
教学难点:台湾当局拒不和平统一、顽固图谋分裂祖国,怎么办?
讨论题:祖国统一的最佳途径。
“一国两制”构想的由来
“一国两制”作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的创造性构想,首先是从探索解决台湾问题开始的。从70年代初到80年代解决台湾问题提供了有利时机。
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目前台湾问题是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从实际出发,在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创造性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
1、毛泽东的和平统一思想
50年代,毛泽东多次提出和平解放台湾的方针政策,概括起来如下:
(一)省亲会友、来去自由;
(二)既往不咎、立功受奖;
(三解放、互不破坏。
周恩来提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一纲四目”
“一纲”:台湾必须回归祖国。
“四目”:
(一)台湾必须回归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所有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由蒋决定;
(二)所有军政及建设经费不足之数,由中央拨付;
(三)台湾的社会改革从缓,待时机成熟,协商解决;
(四)双方互约不派人进行破坏对方团结之事。
周恩来重申:
“如果可能的话,中解放台湾的具体步骤”;我们愿意在他们认为适当的时机,派遣代表到北京或其他适当地区,同我们开始这种谈判。
毛泽东与周恩来的这些观点,实际上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初步构想。
3、“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
1979年元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表了《告台湾同胞书》,宣布了和平统一的大政方针。
1981年,叶剑英提出了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九条方针”
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发表了《关于台湾回归祖统一的方针政策》的讲话。指出统一后,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等等。
叶剑英的讲话,标志着“一国两制”构想的内容明晰化。
4、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的概念
1982年1月,邓小平指出,叶剑英提出的九条方针,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1982年9月,邓小平指出,中国政府准备用“一国两制”的办法来解决香港问题。
至此,“一论述了“一提出和平统一的“六项主张”
(一)台湾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
(二)要实现统一,就要有一个适当的方式,建议举行平等会谈,实行第三次合作,而不提中央和地方谈判。
(三)不赞成“完全自治”的提法。自治应有一定的限度,条件是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利益。
(四)“三民主义”统一中国是不现实的。
(五)坚持一个中国,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六)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性,可以实行与大陆不同的制度,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区所没有而为自己所独有的某些权力。司法独立,台湾可以保留自己的军队,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
6、中共“十三大”对“一国两制”构想的概括
198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把“一国两制”概括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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