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综述
摘要:对我国学术界2006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如“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的政府责任”、“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模式选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地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等相关问题的理论探讨进行了一定,希翼为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立法和制度建设提供相关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2006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综述
一、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要性问题探讨
学者苏颖从构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整体角度出发,认为“由于. com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快于城市”,加之“土地和家庭养老保障养老功能的弱化,应该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副司长刘从龙从中国农村的养老现状出发,发展。因为8 Tt t 8. com:一是农民养老不完全8 t tt8. com是个人问题,而是8ttt8社会问题,其对社会稳定会产生重大影响;二是农村传统养老方式功能弱化,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三是农民的生产生活越来越依赖市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学者赵慧洁,周田宇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党的十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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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认为“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势在必行”。学者鲁晓明从构建和谐社会视角,论述了我国农村构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学者秦建文,石文伟从社会发展的微观和宏观层面指出:“随着中国农村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
的深化,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福建省福州市社会科学院张忠松通过对山区65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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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农民养老问题的样本分析,发现山区老年人口面临经济供养总量低等诸多问题,呼吁山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亟待建立。
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政府责任问题
关于中国政府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的责任,学者赵建萍认为“政府应该承担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职能”。关于政府在个人账户基金组成方面,学者刘汉屏,李英娟认为政府应该成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主体之一,“在坚持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共同出资的前提下,政府还应该根据农村农民的不同分类,承担不同的作用,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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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补贴”。学者汪柱旺认为:“从社会养老保险的特性和政府的职能来推演,政府应发挥其在农村养老保险中的主导作用,并以其主体地位来制定保障农村养老保险发展的法律规范,推进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大ssbbww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并强化其对农村养老保险的监控管理,从而促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学者廖煜娟,潘怀明认为,国家应该“加大ssbbww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力度,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最大限度地发挥家庭养老保障功能、提高土地保障功能、大力推行社区养老、逐步建立省级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完善农村养老法律体系。”黑龙江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赵瑞政认为,公共财政应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行直接投入,建立起农民、集体、政府三方出资的新模式。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农村养老保险处处长贾立春认为,政府应承担建立农村养老保险的必要资金投入,对基金运营采取兜底措施,基金管理层次下移,养老金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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