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增值税、消费税)。这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所接受的一种税收措施,目的在于鼓励各竞争。享受退税的出口货物,除免税货物、禁止出口货物和明文规定不予退税货物外、其他货物都可享受退税政策。退税的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2、方法出口退税主要实行两种办法:,即对出口货物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在前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增值税予以退税;、抵、退税办法,对出口货物本道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所采购的原材料、包装物等所含的增值税允许抵减其内销货物的应缴税款,对未抵减完的部分再予以退税。3、办理流程简介4、、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a、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b、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如果当期没有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上述公式中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以及后面公式中的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就不用计算。 B、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C免抵退税额计算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5、会计分录【例】某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出口退税率11%,2009年5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1 600 000元,增值税为272 000元,款项已支付,材料已入库。 借:原材料 1 6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72 000 贷:银行存款 1 872 000 (2)本月内销不含税销售额为273 ,款项已收到。 借:银行存款 319 贷:主营业务收入 27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6480 (3)本月出口产品销售额为1 426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 借:应收账款 1 426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426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5 560 1 426 000×(17%-11%)=85560(元)(库存商品-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5 560 (4)月末,申报出口退税 计算退税额 ①当期应纳税额=46 480-(272 000-85560)=-139 960(元) 上述4、A、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②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1 426 000×11%=156 860(元) a、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留底139960,免抵退税额156860 ③确定退税额及免抵额 退税额139 960元,免抵额=156 860-139 960=16 900(元) 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139 9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16 9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56 860 (5)实际收到出口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139 960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139 960 如果当期留底180000当期应退税额为156860免抵金额为06、,这是企业申办出口退税登记最基本的条件。。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简称,是企业或组织是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会计工作体系,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并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可以对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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