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协议书草案股权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地址:股权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地址:股权激励方:(以下简称“上海育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甲方为上海育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占有%股权。乙方为上海育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为更好的激励上海育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创始员工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经上海育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甲方以股权激励形式与乙方签订股权激励协议。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股权激励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股权转让对价。%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作为股权激励。乙方无需支付任何价款。,全面负责上海育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工作,且在协议生效后需持续在上海育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工作5年以上,全力保证公司每年工作目标的实现,此作为接受股权激励的条件。二、甲方保证。,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三、乙方股东权。、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乙方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上海育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乙方有权参加上海育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的股东会并就会议事项按其股权比例进行表决。。,乙方在上海育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持续工作满5年后,方可自由处分已转让股权,处分股权包括股权转让、质押、以股权出资等。四、股权变更登记。,双方应办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不影响乙方股东权利的行使。(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五、乙方承诺。,协议签订后,乙方需要持续在上海育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工作5年以上,不得自动离职。,乙方因违反上海育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被做开除处理,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全部股权。,乙方不得处分已转让的股权,处分股权包括股权转让、质押、以股权出资等。《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不得以任何不正当、不道德的行为损害上海育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利益。不正当、不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所规定的乙方应遵守的内容。六、,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全部股权。、,上海育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有权对乙方进行开除处理,同时甲方除有权无偿收回全部股权外,还有权追回乙方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根据股权所收取的一切收益。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双方应在乙方自动离职、被开除之日或乙方未遵守承诺起30日内办妥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未办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不影响甲方股东权利的行使。、、,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每延迟一日,乙方需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00元。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八、其他。。,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执一份,工商局备案登记一份。,自2015年月日起生效,上述条款中涉及的“5年”,其起始时间均为2015年月日。《上海育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2015年月日库存盘点表》作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转让方:受让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日期:日期:公证方:股权激励方:上海育医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签字盖章:代表签署:日期:日期:投标人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应重点关注的19个法律问题《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已公布,将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我国招标投标法律体系在行政法规层面的空白,是我国招标投标立法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必将对我
医圈创始员工持股股权激励协议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