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处工作程序
后勤管理处是学院一个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校各类物品采购、发放、环境卫生的管理;能源的管理;基础设施的改造、各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维修以及卫生所、变电所的管理;与亚太集团后勤社会化的协调配合等项工作。行使对学院后勤保障工作的总体协调、管理监督和检查职能。
1、物品的采购与管理程序
主管院长批示
后勤管理处处长审批
各部门、系部按物品的种类、规格
数量,提出计划,上报后勤管理处
按计划
发放
物品入库
建立台帐帐
部门、系部填写领料单领导审批
采购员按计划定向采购
2、环境卫生管理程序
卫生管理员定期检查、监督分担区域
划分各部门及系部卫生分担区域
将检查结果报后勤管理处处长进行评分,上报学院有关领导
3、设施改造项目程序
后勤管理处
各部门、系部提出改造方案主管院长批准
负责监督工程质量、进度
选定工程队
工程立项
财务处
做工程决算
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
支付工程款
领导批准
4、设施的维护及维修程序
后勤管理处处长批准
填写维修单
要提出维修申请
维修人员维修报后
维修结束,验收合格后
填回执单,备案
5、校内经营性管理程序
后勤管理处处长批准
租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yeg请yge 请
后勤管理处
收缴水、电费和承租费等
主管院长批示
上交财务
6、公共设施的管理程序
校区路面管理程序
后勤管理处处长审批
报后勤管理处
道路占用或施工单位提出申请
后勤管理处监督、管理
主管院长批示
铁栅栏,标识牌及其它景观建筑等设施管理程序
后勤管理处及有关部门确认
更换、挪动、增设、维修景观设施提出申请
后勤管理处负责实施及管理
主管院长批示
后勤管理处处长审批
7、能源管理程序
后勤管理处处长批准
后勤管理处
施工及经营单位用水、电应提出申请
后勤管理处负责收缴相关费用
交财务
主管院长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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