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珠海中考体育考试工作通知公布
关于做好2014年珠海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初级中学:
为做好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考体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改革、完善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促进社会、学校、家长对学生体质健康状态的关心和重视,切实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措施。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各区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体育考试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体育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2014年我市中考体育内容包括学生初中三年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体育考试成绩两方面。
体育考试成绩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
1、必考科目——200米跑。
2、选考科目——在立定跳远、投掷实心球、一分钟仰卧起坐、一分钟跳绳、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五个项目中,由考生自主选择一个考试项目,3月22—28日中考报名期间,考生必须同时在珠海招生考试网上选定五个项目中的一项作为本人的考试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2014年我市中考体育成绩100%由《标准》测试成绩和体育考试项目成绩组成。
其中:
1、初中三年级学生《标准》测试成绩及格者得满分,不及格者不得分。各学校将《标准》测试成绩制成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区属学校先报区教育局汇总,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于4月30日前报送市招生办。
2、体育考试项目成绩取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两科考试成绩得分的平均分,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社青考生
1、应届生:中考体育成绩计算办法同上,《标准》测试成绩由现学籍所在学校提供。
2、往届生:中考体育考试成绩占100%,其它同上。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成绩计入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体育科满分为100分,折算为45分,计入中考总分。
《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执行《广东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
经市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已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可免体育考试,免体育考试的相关证明材料须记入学生健康档案。此类考生的中考成绩按下列公式换算:
该考生的中考成绩=×605;
经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因身体健康问题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者,应按有关程序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标准》手续。已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标准》手续的学生可免体育考试,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标准》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须记入学生健康档案。此类学生可免体育考试,按体育考试满分的60%计入中招考试总分。
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型等,但平时仍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可由本人提出择考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在我市规定的考试项目中自行选择力所能及的考试项目。选择两项考试的按实际考试项目成绩得分的90%计算体育成绩;选择一项考试的,按实际得分的70%计算体育成绩得分。申请及审核材料须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Ⅰ度的考生按择考标准的要求可在体育考试项目中选择自己力所能及的2个项目进行考试;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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