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廉政宣誓成为“廉政秀”
“我庄严宣誓: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始终牢记立党为公、执纪为民的宗旨。忠于党,忠于人民……”在近日举行的“廉洁奉献为人民和谐清风满南溪”晚会上。四川宜宾南溪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庄严宣誓。这台晚会紧扣“廉政奉献为人民”主旨。将南溪区纪检监察新风貌通过文艺表演的形式展示出来。
近年来。各地“廉政宣誓”活动可谓是风生水起,尽管毁誉参半。但仍为不少地方所热衷。
早在前年。湖北荆州市就曾印发了《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其中明确提出,凡经党代会、人代会选举产生和组织部门任命的党政正职。应公开实行廉政承诺和廉政宣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之前。四川省委组织部也发出通知。凡是新录用的公务员。都必须进行宣誓。通过廉洁宣誓对公务员进行廉政教育。目的不外乎是想促进公务员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其出发点和动机自然没有问题,但宣誓形式所产生的实际效果如何,却不能不让人顿生疑惑。
宣誓。本是宣誓者发自内心的追求,是神圣与忠诚的代名词。而当下的一些宣誓却呈泛滥之态:医生宣誓不拿红包:老师向学生承诺不乱收费:闯红灯者被要求当街举手宣誓:再加上廉洁宣誓。且不论这些誓词中真正言为心声的能占多少比例。单从动不动就举手表态来看。恐怕其忠诚度真要让人打个问号了。
一般说来,誓言只能对严于律己、表里如一的人管用。而对于那些口是心非、心怀鬼胎的腐败分子来说。哪怕他的拳头举得再高。在物质、美色的诱惑面前,恐怕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试想,党员入党时哪个不都是庄严地举起右手立下过铮铮誓言的!可为什么仍有那么多身居高位的贪官照样前腐后继?事实胜于雄辩。靠宣誓来对“高危行业”的党政要员进行廉政教育。并非什么“灵丹妙药”。而只是在刻意作出一种姿态。给别人看而已。
毋庸讳言。党员干部和公务员能不能做到廉洁自律,并不是靠几次宣誓就能实现的,关键在于进行理想、信念、廉政方面的教育,在于强有力的制度规范。誓言只不过是随口一句话。并不是行之有效的遏止贪污行为的手段。一些贪官在长期的贪污受贿中常常是边誓边腐,台上一套,台下一套,极具表演天赋。如1997年初。原辽宁省副省长慕绥新到沈阳履新任市长时。就率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等班子成员在人大会上庄严宣誓:“依法从政,廉洁奉公,牢记宗旨,报效人民”,并“希望全市人民及各界监督”。此举一时成为海内外媒体热炒的新闻。但后来又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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