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006级)
一、专业基本情况
专业名称:
城市规划
专业代码:
一级学科:
工学
二级学科:
土建类
二、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城市规划、城市设计、风景园林设计等方面的知识,能在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管理与决策咨询、园林设计、房地产开发等部门从事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开展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城市生态规划、园林游憩系统规划,并能参与城市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市开发、房地产筹划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城市规划学科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三、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城市交通、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区域规划、园林景观规划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城市规划设计、园林规划设计等基本训练,掌握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能力。
四、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掌握城市规划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与城市规划学科相关的知识,具有综合分析城市问题,协调解决城市建设中的问题的能力;有城市规划管理的能力;掌握国家有关城市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能从事城市规划、园林设计、管理和研究工作,并具有参加区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与市政工程规划、景观规划、公园规划以及社会与经济发展等相关专业规划工作的能力。具有一定科学研究和实际调查研究工作的能力。
1、掌握城市规划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与城市规划学科相关的知识,具有综合分析城市问题、协调解决城市问题的能力;
3、具有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能力;
4、具有掌握城市景观设计的基本能力;
5、掌握风景名胜区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各类园林绿地规划设计和环境景观工程设计的技术;
6、熟悉国家有关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7、了解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8、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9、具有计算机应用的能力。
五、主干学科
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详细规划设计、园林设计、园林建筑设计、城市生态与城市环境、城市经济学、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总体规划、地理信息系统。
六、主要课程
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设计、城市住宅区规划、园林设计、园林建筑设计、园林树木学、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发展史、房屋建筑学、景观生态学、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给排水、城市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七、学制与授予学位
学制:四年
学位:工学学士
八、课程体系的构成及学分学时比例
课程类别
学时
学分
比例
(%)
合计
必修
选修
合计
必修
选修
理
论
教
学
通识课
1136
1008
128
学科基础课
528
368
160
专业课
528
384
144
小计
2192
1760
432
实践教学
课外学分
毕业最低学分
城市规划专业必修课教学进程表
课程
类别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考
核
类
型
理论教学
实践
教学
(周)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承担单位
学
分
学时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共
计
讲
课
实
验
通
识
课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0
40
3
社科系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2
32
2
社科系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72
72
5
社科系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
40
40
3
社科系
形势与政策
专题报告形式组织教学,四年累计参加16次。
社科系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
社科系
英语
+
256
256
4
4
4
4
外语系
体育
128
128
2
2
2
2
基础部
大学计算机基础
+
32
16
16
2
计科系
高等数学
+
96
96
3
3
基础部
景观生态学
+
32
32
2
环科系
植物学基础
+
24
16
8
2
资源学院
测量与地图学
+
48
32
16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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