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
赣榆县石桥镇中心小学
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课程理念,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价值取向,使我国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面临新的挑战。为此,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中明确规定设置“综合实践活动课”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必修课程。小学阶段,应在3—6年级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
综合实践活动,是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体现对知识的综合运用的课程形态,是以活动为主要形式、以实践为主要环节、以综合为主要特征、以学生的经验与生活为核心的实践性课程。这一新型课程的产生,既继承了我国基础教育的优秀传统,又体现了当前素质教育的内在要求;既适应了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又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求。
赣榆县石桥镇中心小学,是一所省实验小学。近年来学校抢抓课改先机,以实践活动为课改突破口,积极探索构建课内外联系、校内外沟通、学科间融合的大教育体系。要充分发挥实验小学的实验、示范作用,率先介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验实施工作。作为一所农村乡镇中心小学,还要充分发挥对所辖村小的管理和指导作用,在以中心校带村小、区域推进综合实践活动方面进行一些积极探索;同时,开发研制出具有石桥特色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特制定石桥镇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必须实现传统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过渡,努力打破学校封闭性,引导学生遵循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思想;综合应用社会、生活和学科知识,开展以学生为主体的自主动手动脑的生活实践、社会实践、科学实践活动,加强与现实社会的沟通和联系,让学生及时了解时代的最新信息,紧跟科技迅速发展的步伐,使他们的情感态度、综合知识、实践能力、学会学习等方面得到发展。
二、培养目标
综合实践活动是一个开放性的实践性课程,其目标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阶段。小学阶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具体目标是:
1、亲近周围的自然环境,热爱自然,初步形成自觉保护周围自然的意识和能力。
2、考察周围的社会环境,自觉遵守社会行为规范,增长社会沟通能力,养成初步的服务社会的意识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
3、逐步掌握基本的生活技能,形成生活自理的习惯,初步具有认识自我的能力,养成勤奋、积极的生活态度。
4、激发好奇心和求知欲,初步养成从事探究活动的正确态度,发展探究问题的初步能力。
三、基本原则
综合实践活动作为综合程度最高的课程,它不是其他课程的辅助或附庸,而是具有自己独特功能和价值的相对独立的课程,与其他课程具有等价性与互补性。实施过程中要遵循综合性、实践性、活动性、开放性、自主性、生成性等原则。
四、课程设置
1、内容框架设置课程菜单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等。四大领域不是并列的关系,不能相互割裂。基于学生的兴趣和需求,结合学校、社会实际,通过综合实践活动指定领域之间的整合,及指定领域与班队活动、学校传统活动等非指定领域的整合,从“探索自然”、“发展自我”、“亲近社会”等板块着手,整合形成了“生活与体验”、“卫生与健康”、“民风民俗”、“种植与养殖”等小板块的课程内容,形成序列、体现个性差异、体现地方特色。
实际上,学校只是提供一个可参考的较大范围的课程“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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