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办法出台
我省2006年高考招生考试办法正式出台,考试时间为6月7日、8日两天。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3+X”科目设置方案。“3”指语文、数学、外语:“X”指高校选定的“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其中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余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为750分。
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6月9日至14日,考生填报本科志愿;7月31日至8月3日,考生填报专科志愿。
高等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根据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分科类、分层次划定各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军事公安等院校提前录取。在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报有军事院校志愿且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视、体检和政审的名单。报考公安院校志愿且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按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名单,由有关部门协同招生院校进行面视、体检和政审。录取时,在面视、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本科院校录取共分三批。第一批分A类和B类两部分:A类是全国重点院校和教育部确定的实施“211工程”项目的院校以及原国家教委指定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B类是多年来在我省招生生源较好的一般院校。第二批院校分为A类和B类两部分:A类院校为一般本科院校;B类院校为本科院校分校或近几年国家批准从专科升为本科的院校。第三批院校为独立学院、民办院校或中外合资办学的本科院校。
外语院校或有关院校要求外语口试的专业录取时,以笔试成绩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口试成绩高的考生。考生的外语听力成绩,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校作为参考。
体育类院校录取,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独划定。录取时,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若招生院校有特殊要求的,将按有关院校的规定执行。
艺术类院校录取,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独划定。艺术类的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史类最低控制线的65%、艺术类的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理工类最低控制线的65%划定,其中舞蹈编导专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线可适当降低。而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本、专科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划定。
我省所有高校和外省专科、高职院校采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外省本科院校,既可采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也可采用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的专业成绩,外省独立学院、民办、中外合办三本院校既可采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也可采用校本部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对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及与统考时间相冲突且无法调整的专业采用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省内本科艺术类院校录取时,分类划定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
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录取时,以文史类同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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