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的科室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发挥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的职
责。
实验人员在工作中如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及乙类传染病中
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脊髓灰质炎、
白喉、流行性出血热的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立即报告
科主任,认真及时填写传染病卡片,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登记。
不得隐瞒、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实验人员每日对疫情情况进行检查审核,每月对工作日志进行检
查,杜绝传染病迟报、漏报等现象。实验室应建立工作日志登记
本及传染病登记本并保存。
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培训,就诊患者进行传
染病的防治宣传。对新毕业、新调入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考核合
格后方可上岗。
传染病登记不认真或迟报疫情者,予以通报批评。定期向上级反
馈情况,改进工作。
6、对于在重大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表
彰和奖励。
7、对疑似污染场所、物品、密切接触人员,严格按照消毒隔离制度
进行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防止实验室感染和病源性感染。发生
重大传染病疫情时,每个工作人员均应积极服从实验室调集, 参
加疫情控制工作。
8、对重大疫情,工作人员应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疫情个案
发病调查、登记工作。未经批准,工作人员不准传播和向外传播
重大疫情的发病、治疗等情况。
9、建立传染病监测信息的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
馈,开展技术指导。
10、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实验室及
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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