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使用公司车辆资源,提升司机的工作效率及服务水平,确保公司经营、行政、接待、公务用车及时、合理、安全、顺畅。
二、范围
朗坤环保集团所有车辆。
三、职责
1、公司所有公务用车原则上由集团人资行政中心统一调配与管理。车辆调配负责人对公司公务用车具有最高调配权,用车人及司机须服从安排。
2、车辆由车辆调配负责人派出后,在申请用车的时间内,车辆使用人对其使用的车辆具有调配权,但若需临时更改路线或延长使用时间,须向人资行政中心申请,获同意后方可安排变更路线或延时使用。
3、车辆调配负责人须每周对车辆动向进行检查登记,对休息日、节假日、每日23:00之后所有动用过的车辆进行GPS监控,司机或车辆使用人需说明出车事由,否则按公车私用处理,并在全公司进行通报。车辆调配负责人有权随机使用GPS监控系统跟踪检查用车情况,司机及车辆使用人必须配合。
4、各项目部、分公司若需短期使用车辆,须提前二天预约,并经集团人资行政中心车辆调配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安排。特殊情况,需经总裁批准。
5、各项目所长期使用的公务车由项目负责人代为管理,但须遵照本制度执行,人资行政中心负责监控,并处罚违规违纪行为。
四、车辆使用规定
1、用车申请人必须填写《派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前提交给车辆调配负责人(提交时间:去坪地、龙岗范围最少提前1个小时,去市区最少提前2个小时,去东莞、广州等深圳之外的地方须于前一天下午18:00之前提交),由车辆调配负责人统一调配,可以提前申请但未提前申请的,车辆调配负责人有权拒绝派车。如因工作原因对车辆档次有要求的,须在派车单上注明,否则车辆调配人将按节约原则派车,非特别重要的客户,车辆安排尽量以节约实惠、不影响公司形象为原则。
2、一般事情或非特别紧急事情的车辆使用派遣
(1)去深圳市区办事:公司派车送办事员到龙岗双龙地铁站,办事员自行乘坐地铁至市区,转乘公交车到达办事地点,如情况紧急,可乘坐的士到达办事地点,返回时公司派车到双龙地铁站接,公交车票或的士票据要注明乘坐时间、起点和终点,的士票另须有车辆派遣人签字证明,财务方可报销。若情况紧急或乘坐人员超过3人以上(含3人,但不包括司机)的,可考虑直接派车到市内。
(2)去东莞、广州办事:公司派车送办事员到龙岗双龙地铁站或龙岗长途汽车站,自行乘坐长途大巴、动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转乘公交车到达办事地点。若在到达东莞、广州后情况紧急,可乘坐的士到达办事地点,返回时公司派车到龙岗长途汽车站接,公交车票或的士票据要注明乘坐时间、起点和终点,同时必须有车辆派遣人签字证明,财务方可报销。若情况紧急或乘坐人员超过3人以上(含3人,但不包括司机)的,可考虑直接派车到东莞或广州。
(3)去坪地、龙岗或惠州办事:车辆调配负责人根据实际路途相对较近可派车接送。
(4)去深圳宝安国际机场的,由公司派车送至龙岗的机场巴士站;从外地乘坐飞机回深圳的,公司不派车,个人须先乘坐机场巴士或地铁,再转乘的士,无机场巴士或地铁时,可直接乘坐的士。若回公司总部,公司可派车在龙岗的机场巴士站或双龙地铁口接。
3、优先派车情况:
1)接待重要贵宾和客户;
2)现金提取事项、投标、封标等重要项目;
3)总裁安排的紧急事项。
4、在已派车抵达办事目的地后,如不能确认
车辆管理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