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移协议债务转移方: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福州仓山区洋洽半道法定代表人:陈施清债权人:福建福模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福州晋安区鼓山东山路98号法定代表人:黄舒债务受让方:(以下简称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鉴于:一、甲方系乙方的母公司,持有乙方100%股权;二、甲方拟将其持有乙方的100%股权通过省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挂牌出让;三、丙方有意通过省产权交易机构受让甲方持有乙方的100%股权,愿意摘牌后依照省产权交易机构的规定与甲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为妥善解决甲、乙双方的债务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务转移协议,以资信守。第一条甲方所欠乙方的债务根据甲、乙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汇款凭证,双方确认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甲方尚欠乙方3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股权,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将本协议第一条确定的甲方对乙方的债务全部转移给丙方,丙方愿意受让该债务,即丙方愿意取代甲方成为债务人,履行向乙方还款的义务,买受人以承担价值3000万元的债务抵减对应股权转让款。,接受丙方作为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本协议第一条项下的债权。买受人以承担价值3000万元的债务抵减对应股权转让款。星海通信、福模精密和买受人三方据此立即签订债务转移协议,并约定债务转移协议与《股权转让合同》同时生效。,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务转移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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