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金融监管体制内容纲要:金融监管体制概述金融监管体制的划分金融监管体制的变迁及有效性分析发达国家金融监管体制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演变第一节金融监管体制概述一、金融监管体制(两种叙述)由一系列监管法律、法规和监管组织机构组成的体系。金融监管的职责和权力在监管主体之间的分配制度,包括横向(如银监会\证监会之间)和纵向(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当局依法对金融业实施监督与管理权的政府机构,即监管主体。关于金融当局目前呈以下趋势及特点:1、监管主体的演变:“中央银行—中央银行、专业监管机构——统一监管机构”2、央行在内的“专业”机构实施分业监管,仍是主流(见后图)3、央行的监管退出问题:退出是趋势(见后图)。三、关于央行退出银行监管的讨论:兼论中国为何要设立银监会?1、央行监管存在损害货币政策的“道德风险。2、央行监管使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同步震荡,从而不利于金融稳定。3、央行监管使其宏观性的货币政策决策难免受制于微观的金融监管操作。第二节金融监管体制的划分一、按监管机构确定被监管对象的标准1、机构型监管按照被监管者——金融机构的机构类型设立监管机构,不同的监管者监管各自领域的金融机构,互不交叉(图示见后页)1)特点:监管高度专业化;体现了“人盯人”思想,易全面了解被监管者的整体状况;避免多头监管2)发生作用的条件及可能的后果:需要各金融机构界线清晰。否则,在金融机构混业经营条件下,监管会造成如下可能的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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