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铜山区)公积金贷款指南
一、商品房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验原件,复印1—6、14页3份)
%以上的首付款发票(验原件,复印3份)
(验原件,复印3份)
(验原件,复印3份正反面)
(验原件,复印户口首页及内容3份)
(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复印3份),单身人员提供单身证明(原件至少2份,复印2份)
(统一制式的收入证明可以到公积金中心领取或从徐州市公积金网的网上办事栏中下载。(原件3份)
8. 个人信用报告(夫妻双方各1份,凭身份证在城南建行12号柜台打印)
。
以上材料均用A4纸复印。
二、商品房贷款流程
1. 借款人(包括配偶、产权共有人)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铜山管理部(解放南路193号城南行二楼)服务大厅办理受理、审批手续。
2. 贷款受理3个工作日后,借款人(包括配偶、产权共有人)持申请贷款相关材料到公积金铜山管理服务大厅担保公司服务窗口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
3. 借款人(包括配偶、产权共有人)到铜山区房产登记交易中心(地址:铜山新区黄山路18号,电话:83535590)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 借款人(本人即可)持贷款申请审批表(第一步受理时工作人员打印提供)和铜山区房产登记交易中心出具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到公积金铜山管理部服务大厅登记。
(本人即可)接到电话通知及时来公积金铜山管理部服务大厅贷款窗口办理放款手续,放款时要携带所有贷款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贷款额度相关规定
,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夫妻双方仅有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单身职工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
2. 最高可贷额度≤房屋总价的80%
3. 最高可贷额度≤房屋总价-首付款-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
4. 夫妻双方贷款,最高可贷额度≤50万-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单方贷款,最高可贷额度≤40万-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
5. 最高可贷额度的测算还要根据申请人贷款偿还能力,月还贷金额应在认定的家庭总收入20%-50%区间内。
6. 若您是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也是不低于20%。
说明:以上条款是指144平方米(含)以下商品房。如果是144平方米以上商品房首付比例为30%,二次贷首付比例为50%。
四、贷款利率
2015年8月26日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5年内(含)%。%,第二次贷款利率上浮10%。
五、还款方式
1. 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区别对比见后)
2. 放款后的次月为您的第一期还款。
3. 公积金还款有两种方式,逐月代扣和部分还贷充抵贷款本金。若您购房时提取了公积金,需要要现金还款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逐月代扣业务,条件是夫妻双方公积金余额大于12期还款额;若您购房时未提取公积金,夫妻双方公积金途员大于12期还款额,首期还款后就可以办理逐月代扣业务。正常还款12期以后,也可以选择办理部分还贷充抵贷款本金,条件是夫妻双方公积金余额在二万以上,一年可以充抵一次。
六、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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