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隐性存款保险现状分析
【摘要】08年金融危机的浪潮还未退去,欧洲债务危机又席卷而来。在如此多变的经济状况下,银行作为重要中介也承受着各种考验,特别是破产风险的威胁。而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却仍施行带有浓重政府色彩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来保护银行。本文将结合近年的数据,在全球经济“危机重重”的背景下分析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现状。
【关键词】隐性存款保险制度,道德风险,银行挤兑
World Bank (1990)在分析发展中国家的存款保险制度时着重从危机银行处理、道德风险、银行挤兑、保护小额存款人这4个方面对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简称EDI)和隐性保险制度(IDI)进行了比较。下文将从这4个方面来分析我国IDI的现状。
一、危机银行处理
考察我国对危机银行的实践方法,有救助、接管或并购、撤销或破产三种方式:救助,包括地方政府直接增股注资,或由央行对危机银行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责提供贷款;接管或并购,一般由央行对危机银行进行接管,或是经政府撮合,由稳健银行并购危机银行;撤销或破产,首先停业整顿危机银行,再进行行政关闭或撤销,最后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李尧(2002)和郭志海(2010)总结我国危机银行处理有以下4个特点。第一是以央行和政府的救助为主,甚至救助过度;第二是缺乏一个独立于央行和政府的主体进行具体操作;第三是缺乏一套科学完善的处理体系;第四是风险在银行重组时只是横向转移而并非得到有效化解。
二、道德风险
我国所实行的IDI由于通过政府或央行保护储户,所以同EDI一样会引起道德风险。DI会造成两种道德风险:储户不再谨慎地选择存款银行,导致市场约束下降;银行有政府或央行的兜底保护,会倾向于投资高风险的项目。
(一)市场约束
由于储户在DI制度下的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市场约束的削弱,因此就需考察我国市场约束状况。2004年巴塞尔委员会将市场约束(Market Discipline)设定为除最低资本金、监管部门监督之外的第三大支柱。实证分析我国市场约束的文献使用两种模型:一种是借鉴Demirguc-Kunt的模型,利用银行存款利息和存款量的变化来代表市场约束;另一种则是利用银行特征对银行风险承担行为的显著性影响代表市场约束,但是不同学者对银行特征和风险承担行为的定义不相同。张正平(2005)与巴曙松(2010)的实证分析均得出结论:我国市场约束很弱,因而IDI存在,且覆盖了所有银行。前者还指出我国应该建立EDI来防止道德风险。
(二)银行道德风险
我国银行在EDI制度下的道德风险具体表现在银行系统内形成的大量不良资产。国有银行作为政府控制的大型银行,其所受IDI的保护尤胜于其它银行,因此本文集中分析国有商业银行。而由于2006年后四大行陆续上市,所以本文将1994-2012年的数据以94年为界分为两个部分。
首先分析的是1994-2005年的12年间,国有商业银行的实际不良资产率达到了2000年55%的历史最高峰,%。其次是2006-2012年期间,在06年之后四大行陆续上市、相关政策性剥离开始减少,%逐渐降低至2012年第三季度的1%。但是需要注意,08年农行接受了8157亿的继续政策性剥离。
总之,这18年主要有以下两点变化。第一,不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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