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与反垄断百年恩怨
标准石油公司、美国电报电话公司、柯达公司、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以及如今风头正健的微软公司,这些在国际市场上呼风唤雨的商业巨子们都曾经遇到过同一件头疼的事----反垄断诉讼。
“垄断”、“反垄断”,可以说是早已为人们所耳熟能详;而且在大家的眼中,似乎垄断总不是什么“好事”,反垄断总是有益无害的。但事实上,它们之间的恩怨纠葛实在是错综复杂,说不清道不白,我们还是从头说起,梳理一下它们之间的恩怨史,看看能否“以史为鉴”,以便大家能够从历史的角度客观、公正地对此进行重新评价。
反垄断法起源于自由竞争向垄断的演变。资本主义初期,经济发展水平极为有限,工业化尚处在起步阶段,主导生产的只是一些规模不大的工场,刚刚立住脚跟的资本主义社会迫切需要的只有一件事----增长、增长、再增长。在资本主义的理念看来,鼓励和促进经济发展最明智的政策手段无疑是保护自由竞争,最好完全依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进行资源配置,人们只要不从事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并且依法纳税,除此以外,人们可以采取自己认为的任何理想的方式去发家致富,通过每个私人元素的膨胀从而带动由上亿个私人元素组成的整个经济大体系的发展。从本质上看,与其说在资本主义初期保护的是“自由竞争”,还不如说保护的是一种广泛而深远的“自由”,除了一条法律规定的底线,人们可以“为所欲为”,以不同的方式发展、壮大和巩固自己,而这种“底线以上的绝对自由”导致的后果只有一个――垄断。
原因是显而易见的,首先,自由的市场中必然存在优胜劣汰,犹如大浪淘沙,远见卓识的生意人才能在商场生存,管理严谨的企业才能在市场中得以发展。其次,从经济的运作规律来看,“大”是一种资本,是竞争力的体现,也标志着承受动荡的潜在能力,越大就越巩固,成功的企业领导人都明白这个道理,不断的兼并他人壮大自己,自然是无可置疑的努力方向,据统计,从1895年到1904年美均每年合并公司数为301家,。通过这次合并高潮,在27个工业部门中,由众多中小公司合并而成的一家大公司占整个部门公司总数75%以上的有20个部门。在美国各个经济部门中都形成了各自的垄断组织,其主要份额由少数垄断公司控制。垄断由此而生。
由垄断走向反垄断亦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主要有三方面的因素。
第一个重要因素是,资本主义经过一定时期的发展,整个社会的经济实力大幅度提升,社会经济的结构体系逐步完善,对经济波动的承受力增强,不再会仅仅因为一两个大企业的起伏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在这个大的历史背景下,社会的价值判断也出现了一定的调整,公平的理念上升,效率的理念相对下降,好坏的标准不再只是"增长",而是开始兼顾到各种利益的平衡。第二,资本的高度集中必然形成市场的经济支配力量,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情况下,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往往会滥用其经济力量,破坏自由贸易,这样的垄断力量往往将一些新生的有潜力但尚未强大起来的企业扼杀在摇篮之中。第三个原因来自法律本身,随着法律功能理念的发展,法律的作用不仅仅局限于“消极的规制”,告诉人们不要做这不要做那,而且开始进行“积极的干预”,开始命令人们去做这或是做那。这种发展后的法律理念,在推动反垄断法走向历史舞台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19世纪下半期,美国铁路运输事业迅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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