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趋势下银行业的金融创新与监管制度创新
摘要:在当前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诸多问题之中,金融创新乏力是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金融创新是新世纪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动力之源,是开放趋势下中国银行业竞争力提升的主要途径。但是,在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动态博弈过程中,由于现实存在的监管滞后等问题,严重地制约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发展。本文提出了监管制度创新的构想,并就中国银行业金融创新的原则与方向问题进行现实的探索。
回首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世界金融发展历史,其最为突出约的特征就是金融创新风起云涌,新的机构ㄉ、新的工具、新的市场、新的交易方式和管理方法不断推陈出新,极大地提高了金琉融效率,成为全球金融业发展的内生推动囫力量。但与此同时,伴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卷展,全球性、地区性的金融危机和银行危羰机此伏彼起,金融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终在此情况下,如何兼顾安全与效率,处理禽好创新与监管的关系已成为世界范围内的遛重要研究课题。
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关砟系,始终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一方面两者拾具有统一性:金融监管能支持和引导创新钟,能消除创新的负面效应,金融创新则包Ⅱ含和促进了金融监管的创新;另一方面两氢者又是对立的:金融创新增加了金融体系鳌的不稳定性,削弱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孟金融监管则可能抑制金融创新的效率。这
氵种矛盾的发展过程,在现实中表现为两者呕之间的一种博弈。
金融创新与监管的睐博弈能否达到均衡,与监管当局对待金融创新的态度和监管方式密切相关。哪一个坭阶段金融监管支持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和蜂银行业就会取得快速的发展;哪一阶段金律融监管抑制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和银行业琵的发展就明显偏缓。而且,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之间也是这样。
一、中国银行咂业金融创新乏力:来自监管的滞后约束篪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机构发生了重抽大变革,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多家股份制蟮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ㄗ陆续建立,并在90年代后期开始引入了嘏外资银行;在业务交易方面,除传统的存纂贷款业务外,创办了个人消费信贷、中间业务、同业拆借、银行债券和外汇交易活钅动等等。这些实际上都是金融创新。通过袱这些创新,我国银行业的金融资产品种逐自步走向了多样化,不断满足居民、企业和轹金融机构追求利益和规避风险的需要。
但这只是自我从纵向上比较的结果,若同西方发达国家进行横向比较,就不难发现く我还是十分低下的。
目前国际金融衍生品工具已发展到120屯0种,外国银行大部分已从传统银行业务定转向现代银行业务,但我国的金融衍生品跻工具和创新产品都非常之少,传统的存、疽贷款和结算业务仍然是中国金融服务业的
胎业务主体。
西方国家中间业务收入在壕银行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不断上升,已普遍洽超过25%,而我国工、农、中、%、%、%%。
目咎前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已基本形成表外蜗业务同表内资产负债业务各占一半的发展⊥格局,不少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收入已超过过总收入的一半以上。而我国银行业的表嚷外业务主要集中在传统的结算和代理业务上,其总量不足银行业务总量的5%。
我国的消费信贷品种和规模非常有限,1999年末在银行各项贷款余额中的占比爵仅为2%,而西方发达国家银行的占比达⑧到20%以上。
我国外汇市场仅开设Ⅴ美元、港币和日元兑人民币的即期交易,轮而且只开上午场。西方国家的外汇市场则礤是全天候、全球性的市场,绝大多数货币且都可进行交易,开有即期、远期、期货、隼期权等多种交易方式。
关于中国金融·创新落后的原因,一些学者已进行分析,如受到体制制约、环境制约、管理制约、苷技术制约和观念制约;由于市场机制问题丰、管理体制问题,金融主体创新的意识不掰强等等,这些方面对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洱的确具有重要的影响。但是,从深的层次诏分析,则是金融监管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滞
后,导致了中国银行业金融创新乏力,制在约了银行体系向更高级阶段发展。
其岑一,现行的合规性监管压制了金融机构创灼新的主观能动性。所谓合规性监管,就是吕把监管的重点放在金融机构的审批和业务经营的合规性上,明确规定金融机构的业拷务经营范围,要求金融机构只能在规定的ё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违规则要受到槁严厉处罚,处罚对象包括违规机构和相关仃责任人。这种合规性监管对于维护金融安裔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种安全是以牺牲效率为代价的。特别是由于处罚时掌握政胭策及把握尺度的差异,同时各金融机构在肖理解法规和执行时的差异,导致这种监管棣方式极大地压制了金融机构创新的主观能酹动性。
其二,仍然存在的较为严重的金融管制扼制了金融创新的有效空间。金融管制的放松是金融创新至少需要的两个中金融环境之一。从我国来看,在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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