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理由的法律.doc对于理由的法律
对于理由的法律导读:系。同时我们应该承认双方特别约定的效力。四、我国关于理由的立法目前状况 2001年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自2001年8月1日起,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技术。卫生部2003年制定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基本准则摘要: 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而出现的。由于对传统道德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受到我国法律的禁止。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种行为却屡禁不止。这种“一刀切”的策略使得现象无法可依,也不利于相关的监管。国家需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并在一定程度上承认的有限合法化。
关键词: ;法律的禁止;立法
简介:顾琳琳,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
1009-0592(2012)06-282-02
一、的概述
(一) 的界定
指代他人怀孕及生育,是指女性接受他人委托,用人工辅助生育方式为他人生育子女的行为。委托她人生育子女的一方称为委托方或委托夫妻,为她人怀孕生育的女性为母亲。
(二) 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1. 与人工生殖
人工生殖不人类传统的自然生育过程。它是将自然生育过程中的某一环节用人工技术替代了。我国卫生部2001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将其定义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人工生殖技术的一种,它以母亲的存在为实施的必要条件。
2. 与借腹生子
有人将与借腹生子混为一谈,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虽然这两种行为都要借助于妻子以外的人生子,但二者存在本质上的不同。传统作用上的借腹生子,只能通过自然方式。我们所讲的是通过人工生殖技术使者。
二、协议的概述
(一) 协议的界定
委托方与受托方关于的一致意思表示,并约定在过程中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根据收取费用的合理性,分为合理补偿合同和高额酬金合同。
(二) 协议的特征
协议的委托方是已婚不孕的夫妻,受委托方是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我们应该看到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管理,应该注重为其主体的限制性规定。
协议的标的是者的身体和对婴儿的亲权。
协议涉及还未出生的婴儿。
(三) 协议的效力
有些学者认为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因此应该将其归于无效。首先我们需要知道什么是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所作出的行为应当遵循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遵守国家的公共秩序,符合社会的一般道德豍。台湾地区学者王泽鉴认为,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是针对社会一般利益或道德观念而言,为使法律能够真正做到客观合理,原则上应判断违背者究竞是违背了公共秩序还是善良风俗。公序良俗原则作为一自由裁量条款应基于行为内容、附带情况、当事人的主观目的以及其他有关因素来综合考量。由于合同有营利性合同和无偿合同之分,所以在对其价值评判上我们应该区别而论。营利性合同中者收取的费用大大超出了合理补偿的范围,是一种纯粹的“出卖”身体的牟利合同。它违背了合同出于社会公益目的帮助无生育能力的人实现生育权的初衷。高额酬金合同违背了公序良俗,应该得到法律的禁止。然而,合理补偿合同有利于无生育能力的夫妇生育权的实现,从而会极大地维护了这些家庭关系的稳定,因而对整个社会的安定也起到了积极作用。无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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