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绩效考核条例
1、总则
为了对员工的工作进行总结,激励员工,表彰先进,并明确来年工作的努力方向,特制定2011年度员工绩效考核条例。
2、普通员工的考评细则
:截止2011年10月25日前入职的全体25级以下员工。
.、评分程序:
(1)员工自评;
(2)民主评议;
(3)直接领导评分;
(4)上级领导评分;
(5)人事行政管理部门汇总、公示。
,直接领导评分分值为40分,上级领导评分分值为20分。
,具体标准如下:
优:占本部门总人数10%,分值为90-100分
好:占本部门总人数35%,分值为80-89分
中:占本部门总人数45%,分值为70-79分
差:占本部门总人数10%,分值为60-69分
“优、好、中”的比例按10%上下浮动,等级“差”的比例不变。
,评分后如实将评分结果告知本人。
2010年12月1日之前转正,连续工作12个月的员工分数为60分,即工作满一个月(上月26日——下月25日)为5分;反之,则每月扣减5分。
①全勤奖:上年度12月1日之前转正的员工,在考核年度内除法定节假日和规定年假以外,没有请假者每人加10分;
②放弃本年度休假一天奖励5分;
③每受到公司通报表扬一次加10分,获得本年度“先进个人”称号者加20分。
①工作中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引起安全或设备事故,造成损失,以及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受通报批评一次扣10分、警告处分一次扣20分、记过处分一次扣30分、留场察看一次扣40分。
②请假超过公司规定休假时间,每超过一天人扣2分;迟到早退每一次扣1分,旷工每一天扣10分。
=基础分+绩效评分+奖分-惩分。
:
基础分+绩效评分/12×转正月份+奖分-惩分。
3、干部考评细则
:
根据考核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从经济目标、管理目标、结合个人述职及民主评议等方面进行考核
:
集团部门、港湾工程、机械公司、疏浚公司、赤华超、金业、燊泰基、重庆石磊、天津分公司、中东分公司、安哥拉项目部,25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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