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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2015年屠宰管理工作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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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2015年屠宰管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实施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强化执法管理和定点屠宰企业监管,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1)全市全年屠宰量达头,继续保持屠宰量稳中有升的态势。其中城区生猪年屠宰量达到75000头,乡镇年屠宰量达到75000头;(2)城区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96%以上;(3)各定点屠宰企业出场肉品检疫检验率达到100%;病害猪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4)全市市场、超市经营的肉品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全市宾馆、饭店、餐馆、学校、机关食堂等用肉单位的肉品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5)推进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延伸管理职能,在健全管理体系上突破。
1、建立健全镇村两级责任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工作原则,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办法,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职能向镇(办)、村延伸,落实市、镇(办)、村(居)三级生猪屠宰及肉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形成三级监管体系。试点工作在郑场和毛嘴两镇进行,实行镇(办、场、园区)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建立由镇(办、场、园区)党委政府牵头,职能部门参与,各村(社区、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齐抓共管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体系。各镇应每季度召开一次肉品安全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季度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下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各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肉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管理任务,真正使私屠滥宰行为销声匿迹。
2、强化农贸市场主体责任。全市鲜肉经营户450多家,90%在农贸市场租赁摊位经营。市场建设管理方对鲜肉经营户规范经营要承担相应责任,签定肉品经营安全管理协议。对合规守法经营户,优先提供摊位;对2次或以上销售非定点屠宰厂(场)肉品记录的,收回摊位经营权,对摊位重新发包;经营病死病害肉品的,追究法律责任。推行“两证”明示制度,进一步规范鲜肉经营行为。城区主要农贸市场鲜肉摊点,应将当日经营肉品的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悬挂于摊点显眼位置,接受消费者监督。
(二)强化企业监管,在企业行业管理上突破。
--健全基础制度。完善生猪屠宰和鲜肉经营、消费各环节基本制度,提高肉品安全整体监管水平:一是建立定点屠宰场
“放心肉”配送制度,建立配送网络,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在全市各餐饮单位严格实施“放心肉”采购登记和索证索票制度;三是建立定点屠宰场和各餐饮单位、集体食堂“放心肉”供肉协议制度,封杀“白条肉”的销售渠道和途径;四是建立和健全食用农产品一票通制度,实现肉食品质量安全从屠宰、批发到零售各环节可追溯。一票通票样由市农业局、食药监局统一设计,由定点屠宰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印制使用。
--强化安全管理。各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安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决严把“四关”:一是严把生猪入厂(场)关。各屠宰企业禁止从疫情地区引进生猪,严禁屠宰病害猪、注水猪。对入场生猪认真查验检疫证明及免疫标识,及时采集样品进行“瘦肉精”检测,做好生猪入场记录,登记检疫证明;二是严把综合防疫关。各屠宰企业积极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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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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