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会展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湖北经济学院会展协会
第二条协会的性质:本协会是在湖北经济学院校团委的领导下,由有相同兴趣的学生自愿加入的非盈利性学生协会。
协会的宗旨:专业、学习、实践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成为会员的条件:
1、湖北经济学院在校学生
2、务实诚信,热心参与本协会的活动
3、拥护协会章程,遵守法律和湖北经济学院各项规章
第五条会员注册的程序:
正式入会时间为每学年9月统一招收新会员,非正式时间申请入会须经理事会测评通过。具体程序为:
1、交入会申请书(作为初试)
2、统一面试,审核。
3、经面试审核合格者,由协会会长发放会员证
4、秘书处为新会员建立档案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有选举和被选举理事会成员的权利
2、对协会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有优先参与本协会各种活动的权利
4、凡在各种活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协会做出重大贡献者,有获得协会给予的精神、物质表彰或奖励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协会会员有获得相关培训,考试,参加讲座的权利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同意协会章程,服从协会的管理,执行协会决议
2、维护协会利益和荣誉,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
3、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地主动宣传、贯彻本协会宗旨
4、按规定交纳会费,以后每年9月进行再注册,未注册者视为自动退会
5、自愿为协会服务
第八条协会会员因个人或其他客观原因退出本协会的,须履行以下
程序:
(1)向主席团、指导老师提出申请,待上级批准
(2)批准后,普通会员办理相应退会手续后方能退会,若是干部,待部门交接工作完毕后,才能退会。
第九条对会员的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见附表(1)
第三章组织机构
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关是会展协会全体会员大会,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大会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职权: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协会执行机构
(3)审议协会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5)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委员会是全体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领导本
协会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委员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委员会其他成员协助会长工作。
第十四条委员会的职权:
(1)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2)在本协会全体会员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全体会员大会决议,决定本协会的最大问题
(3)审查、批准会长的工作
第十五条委员会由主席团和主席团下设部门组成。其成员职能如下:
社长:(1)草拟一年的工作计划,经委员会同意后正式
实施
(2)确定协会主要发展方向,确保协会在正常轨道上运行
(3)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及委员会会议
(4)分管宣传部和新闻部,督促、检查分管部门
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领导其做好协会
宣传工作
副会长:(1)主动配合会长开展各项工作,协调好各部门间的工作关系,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
(2)配合会长做好各项工作的决策,并及时把执行情况反馈给会长
(3)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提高工作效率
(4)分管活动部领导其进行活动开展工作
(5)分管外联部和办公室,保证工作的有效执行
(6)负责现金的支出和收入
团支书:(1)提高会员的思想政治素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增强社
团凝聚力
(2)加强与其他协会各团支部联系,加深与其他协会的友
谊
(3)与校团委老师以及社联团务建设部取得联系并进行沟通交流
(4)领导团支部定期开展团组织生活,加强协会内部会员沟
通和交流
财务部:(1)负责协会的各项财务支出和收入,并按照校团委的要
求做好帐务记录;
(2)定期向理事会做阶段性的财务收支汇报;
(3)按季度在全体会员代表大会上公布财务情况,使帐务公开透明化,同时负责活动经费与协会联活动部之间的沟通,经费批准
办公室:(1)负责对每一为会员以及理事会成员档案资料编排统计,详细记录其日常工作情况及工作能力,
所参加的各项兼职工作的成绩、表现。
2)及时地与企业部沟通,对会员进行职前培训,
做好人力的分类,同时作好每次会议,活动的出
席与统计工作
活动部:(1)负责日常举行的活动,如举办专题讲座,学术
报告等,保证活动质量,并总结活动经验及不足
外联部:(1)联系指导老师,邀请教授,副教授,名誉理事等人力资源;
(2)为协会的发展筹措外部资金,积极与外校相关协会交流,
并将信息及时地反映给会长和副会长。
宣传部:(1)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作好每次活动的现场实录,
并写出相关通讯报告,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及时准确的了
解活动性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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