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上帝观念从胡塞尔到海德格尔的演化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00(2004)03-088-10
一、引言——上帝的现象学
搞现象学的人心中都有数,我在意识层面上其实并没有改变那个我所面对和生活于其
中的实在世界。但是,我可以调整、修正乃至改变自己对这个实在世界进行观照的角度
和立场。这个工作,简言之,就是胡塞尔所强调的返回先验自我意识而进行的一种哲学
化活动。由此,实在世界不断向我展示它所具有的诸种潜在的意义。站在现象学立场来
说,实在世界存在的真实性确实只有依赖其建构意义的主体本身。但是,对于先验现象
学而言,上帝——他始终是一个真正超越的“终极实在者”(the Ultimate Reality),
或者说是一个“绝对他者”(the Absolute Other)——如何通过现象学的意向性分析得
以显明,这仍然是个非常棘手的问题。正如海德格尔所追问的那样:根据现象学原则必
须被经验为“事实本身”的东西从何得到规定并且如何得到规定?[1](P66)海德格尔提
出这样的问题本身,已经表明他从胡塞尔哲学中另辟新径的决心——现象学的研究有必
要从意识的存在扩展到存在本身。由此,导致海德格尔日后对存在与上帝关系的不断“运思”。
不错,胡塞尔的现象学把整个世界(以及上帝?)悬置起来以后,剩下的就只有“先验自
我”本身;而再次建构起来的世界又是作为意义得以在先验自我意识中呈现。但是,神
学家绝对不能容忍哲学家把上帝说成是先验自我的构造物。因此,虽然现象学家可以研
究宗教经验,可以察看正在对神顶礼膜拜的男女信众,却不能进达宗教启示出的终极实
在——它是真正超越的(或者上帝正是这样来启示人的理性?)。基督新教神学家巴特(Karl
Barth)一再强调上帝与人之间存在一道鸿沟,说上帝之言是上帝之言,人言是人
言;从自我启示能令人产生信心,而人对上帝的寻求却产生所谓的宗教。[2](-3 48)
确实,用现象学方法“研究”上帝与基督宗教神学对上帝的言说完全是两码事,但这
并非说两者不可以统一起来。正因为神学所言说的上帝本身是一位不可见的、从未作为
现象随其他事物“给予过的”、“呈现过的”上帝,所以神学更需要以生存的现象、以
人的体验、经验为理解上帝的依据。在这里,言说上帝——更确切地说,言说信仰中的
上帝——就不得不返回到人类生存最基本的宗教因素:宽恕、自由、信仰、希望和爱。
这一切既是与上帝相联的宗教现象,更是人类“生存的证明”本身。[3](P10以降)
由是,上帝的现象学便成了在胡塞尔中尚未解决,又在海德格尔中被继续追寻的哲学
问题,即人在自己生存中如何言说(遭遇)上帝的问题。
二、括号中的上帝?
即使人们可以用各种理由来质疑胡塞尔的现象学,却不得不承认,它为现代哲学提供
了研究意识的一个新的出发点,其影响直达宗教意识的最深处。胡塞尔认为意识和哲学
化活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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