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风险评估制度
为加强舆论引导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科学决策,满足群众知情权,有效防范舆情事件发生及蔓延,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舆情风险评估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正确把握和妥善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注重从决策、政策、项目、改革等方面加强利益协调、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等机制建设,积极防范和化解重大事项舆情风险,认真查找并解决基层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经济发展、社会事业进步和社会稳定和谐。
(二)基本原则
重大事项舆情风险评估,是指在全区范围内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尤其是事关民生项目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以及涉余舆情发生后,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主要应遵循以下原则:
1、权责统一原则。评估重大事项或涉余舆情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公开、公正,体现公平,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由重大事项的承办部门或涉余舆情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风险评估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对评估结论负责。
2、以人为本原则。把人民群众是否支持拥护作为衡量各项政策和举措出台与否的基本标准,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效的基本尺度。统筹考虑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3、科学发展原则。把加快发展作为实施重大事项舆情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目标,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深入调查研究,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征求意见,通过科学的预测评估,统筹兼顾,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充分论证,及早预测风险、防范风险、化解风险,着力解决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确保评估工作全面、客观、准确,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民主法治原则。把实施重大事项舆情风险评估与建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和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建立健全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大决策制定和出台程序,逐步形成有效协调利益关系、保障社会公平的制度体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实现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重大事项舆情风险评估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实施前以及涉余舆情发生后,都应开展重大事项舆情风险评估。
(一)对重大政策的评估
1、主要评估政策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政策的制定和出台是否兼顾了各方面利益,是否能得到多数群众的理解、接受和支持;
3、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并与周边地区相关政策基本协调一致,是否会导致相关行业、相关群体的不公平竞争;
4、政策组织实施单位、人员和责任是否明确。
(二)对重大建设项目的评估
1、项目是否履行规定程序;
2、资金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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