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建议
摘要:“一事一议”筹资酬劳制度指的是农村村级道路与桥梁的修建、村集体植树造林、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公益及生产事业所需资金或劳务,归村民集体所有,由村民代表大会经过民主讨论决定,由村民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村级公共产品分配方式。文章简要论述一事一议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积极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农村
中图分类号:C9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01
一、“一事一议”筹资酬劳制度发展状况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一种以民主方式向受益者筹集资金的方式,具有集资收费的性质。农村税费改革之后,“一事一议”被作为筹资筹劳当中一项重要内容。其内容做到村务公开、村民监督并接受上级审计。在中央政府的提倡之下,筹资筹劳政策在各地广泛开展。我省2010年全面开展,历时近4年奖补投入,项目工程以及受益农户等逐年有增。“一事一议”奖补政策在发展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发挥了极大地作用。
二、“一事一议”筹资酬劳制度存在的问题
总览全普遍较低。有些地区农村人均收入水平还达不到城市低保人员水平。中东西部农村发展水平不均衡,东部较好,中西部发展水平落后,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占据3000万人。同一地区间农民收入水平差异也相对较大,一些农民收入扣除日常生产生活开支,留余现金所剩无几。农民资金承受能力对公益事业产生严重影响。
“一事一议”工作一般以建制村为单位进行议事。农村税费改革之后,村社进行了撤并,村级规模壮大、居住分散并且人口增加,直接导致村干部组织议事难度增大。尤其近年来,农民外出务工现象普遍,有的人家举家迁移到城市,村干部无法召集满足规定数量的人员进行议事。村民意见不统一、人员分散、议事项目难以执行都是客观存在的问题。在一些发达地区,议事难度更大,农民对议事要求补贴,增加了议事费用,议事更是难上加难。
各地区存在贫富差异现象,国家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远远不够,尤其在贫困地区,政府缺乏资金、债台高筑,在国家投资非常有限,而地方财政又亏空的情况下,配套资金的筹集难以兑现。农民公益事业也就无法得到落实。城区村,经济实力强的村道路,安全饮水,村容美化亮化等直接关系农民的都已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他们热情不高,而在边远山区,村经济实力差,无其他经济来源,加上债务重,劳力少,奖补资金额度小,容易出现“断头路”,“半截路”,等项目工程。
一些乡镇把村委会看作执行命令的下属单位,村干部为完成目标,违反村民意愿。如:扩大议事范围;议事程序不民主;突破议事金额标准;强行以资带劳等违规操作严重侵害农民利益,伤害了农民的感情,同时也打消了农民筹资筹劳的积极性。
由于缺乏资金,不少道路,亮化,塘堰等验收后根本就没管护,村委也没有一套切实的管护措施。
三、提出几点建议
,规范操作程序
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办理集体公益事业要坚持“群众受益,民主决策,量力而行,使用公开,上限控制”的原则,对工作程序及操作规范严格管控。完全按照“一事一议”程序办事是将工作做好的基础。要张榜公式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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