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
食堂主副食品采购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LY201803-024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机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3
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有关要求 6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15
一、总则 18
二、招标文件 18
三、投标文件 19
、投标文件的组成: 19
、投标有效期 19
20
四、投标 20
20
21
五、开标 21
21
六、评标 22
22
22
22
23
七、合同授予 23
23
23
23
八、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4
24
24
九、纪律与监督 24
24
24
24
24
十、其它 24
24
一、总则 25
二、计分及修正办法 25
三、评审程序 26
四、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28
五、定标 28
六、有关证明文件的界定标准 28
七、合同授予 29
第五部分合同范本(供参考) 30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34
目录 36
商务部分: 36
一、投标函 37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8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39
四、报价一览表 40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 41
六、资格证明文件 42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食堂主副食品采购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201803-024
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食堂主副食品采购服务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协议供货的合格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食堂主副食品采购服务
:LY201803-024
:省市专项资金
:蔬菜、水果、粮油、豆制品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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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8年03月19日—2018年03月23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报名时各投标人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须包括招标内容所有品类);
3)食品流通许可证;
4) 开户许可证
5)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原件及与原件相一致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电汇支付,售后不退。标书款存入以下账户:
户名: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113 6010 1390 0000 663
开户行:中信银行长春高新支行
打款须备注:“公司名称+项目编号+标书款”(内容过长可简写)
4、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8年04月09日9:30分;
: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0楼开标室;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官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2471号
联系人: 李主任
联系电话: 0431-8116907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0楼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431-85080999-809
监管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7605030
2018年3月16日
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有关要求
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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