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四局宁杭客运专线
工程创“双优”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为了切实加强创“双优”活动组织领导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更有效的在中水四局宁杭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工作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研究,制定创“双优”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一、研究部署中水四局宁杭客运专线建设工程中创“双优”活动的年度和阶段性工作。
二、决定创“双优”活动的重大事项。
三、协调与地方党政机关、检察机关在开展中水四局宁杭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工作中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四、每半年召开一次“双优”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分项目部(场)及机关部门开展“创双优”活动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五、配合宁杭公司创“双优”活动的开展。
中水四局宁杭客运专线
工程创“双优”办公室工作职责
为加强创“双优”活动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创“双优”工作办公室的职责作用,经研究制定本职责。
一、在创“双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创“双优”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与各分项目部(场)、部门联系沟通,汇总编发中水四局宁杭客运专线工程创“双优”工作情况、信息简报。
三、对各分项目部(场)开展创“双优”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四、负责筹备创“双优”活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拟定会议内容、议程及需要协调、解决的工作事项。做好会议记录、纪要。
五、建立由各分项目部(场)参加的创“双优”工作网络,掌握人员动态,做好联络员调整充实工作。
六、组织召开每季一次的创“双优”工作网络联络员会议,拟定会议内容、议程及需要在会议上协调、沟通的有关事项。
七、建立健全创“双优”工作台帐,做好重要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八、协调配合有关单位、部门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九、协助、指导参建单位总结创“双优”工作经验,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做好创“双优”工作总结、评比。
十、公布创“双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指挥部监督举报电话为0519-87031278和0519-87031286。
中水四局宁杭客运专线工程
分项目经理(场长)廉政责任制
为了加强中水四局宁杭客运专线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强化建设领域反腐倡廉工作,参建各分项目部(场)项目经理(场长)应严以律己,要以廉政责任制的形式,承诺做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一、经理(场长)既是工程项目负责人,也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创“双优”活动的负责人。
二、履行工程项目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注重预防,防治腐败,把廉政建设贯穿于推进铁路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保障铁路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有权制止未经招标将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有权制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和将承包单位的工程非法转包给他人。
四、严格执行《采购材料和工作原则》和《设备采购的工作原则》,外出考察承包商、供应商时,不得接受有碍公务的宴请和高档娱乐活动。对任何人推荐的承包商、供应商,都要严格执行集体决策进度进行认真考核。
五、严格财务纪律。要严格按照工程合同的规定支付工程款。会同有关人员审核施工预算等费用的编制和套用定额的正确性。要按照“量清价定”的原则,会同审价、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的有关人员实行工程过程中的审价决算,严禁任何单位与个人在实施工程的过程中高估冒算。严禁压低工程造价和扣押工程款。严禁私设小金库和设立账外账。
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要自觉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
中水四局宁杭客运专线
指挥部部门负责人廉政责任制
为了加强中水四局宁杭客运专线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促进建设领域反腐倡廉工作,特制定指挥部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廉政责任制度。
一、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二、认真抓好本部门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学习有关党纪、政纪和党风廉政法规,并认真贯彻执行。
三、不在行使审批权和分配使用资金过程中搞权钱交易,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利益。
四、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
五、不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默许或授意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以权谋私。
六、坚决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送礼、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在公务活动中超标准接待或私自借用下级单位的车辆。
中水四局宁杭客运专线工程廉政谈话制
为进一步加强中水四局宁杭客运专线工程管理,进一步强化建筑领域反腐倡廉,推进“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活动深入开展,凡中水四局宁杭客运专线工程的分项目部(场)都要建立项目廉政谈话制,谈话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成立工程项目廉政谈话责任领导小组。由党组织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廉政谈话领导小组,或由上级党委、纪要或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
二、谈话责任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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