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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生物公厕外包管理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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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生物公厕外包管理合同
根据市城建〔2012〕号意见精神,甲乙双方就以下生物公厕(以下简称公厕)管理、保洁和维护的委托管理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
甲方:沈阳市××区城管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大连易恒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负责甲方位于的座公厕的管理、保洁和维护。管理时间自年月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共卫生间(公厕)保洁标准和要求》及《招标公共卫生间(公厕)保洁管理考核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进行检查评分;
2、根据对乙方检查评分的月度综合成绩支付每月承包费;
3、根据城市改造建设情况,协调公厕迁移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
4、负责紧急情况公厕应急接管工作;
5、负责公厕无法处理的废渣清运工作;
6、制作并提供服务胸卡。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共卫生间(公厕)保洁标准和要求》及《沈阳市环境卫生形象杯考核办法》和《沈阳市星级公厕保洁员考核办法》的承诺提供服务,佩带胸卡上岗;
2、接受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
3、维护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按时维修设备,更换补充菌种,按甲方或业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
4、乙方及其雇佣管理人员须在每天夏5:00-22:00,重点街路、繁华地区延至22:00;冬6:00-21:00之间从事公厕保洁管理;
5、及时向甲方提供雇佣管理人员名单及有关证明;
6、负责提醒、告示用厕人安全。
7、按时交纳电费。
四、价格与支付
1、每座生物公厕年承包费单价40000元人民币,合同年基准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包括完成该项目的管理、保洁和维护全部内容所需的人工费(含加班费等)、水费、电费、菌种补充更换费、日常维修费、保洁工具费(拖把、抹布、洗洁剂、垃圾袋、消毒剂等)和其他在公厕保洁、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注:不包括化粪池的清理费用),还包括耗材、劳保、各种税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甲方将根据月度考核检查情况调整每月实际支付金额,实际总金额可能与合同总基准金额有差异。
2、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甲方根据月检查考核结果于次月20日向乙方支付上一月度承包款。
付款方式:以转帐方式直接转入投标人的个人账户。
3、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五、公厕管理权的交付和回收
1、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乙方交付管理权,乙方应于合同期满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交还管理权;
2、在转移管理权前,双方应对公厕内物品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查,并提供清单,乙方亲自检查后,在清单上签字接收。清单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持一份。
3、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期限在本合同履约地向甲方交还管理权并同时对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交接时的物品按清单进行交还,如发生乙方原因造成的遗失、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拒绝乙方维护管理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年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3、甲方逾期付款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十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补偿乙方的损失。
4、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公厕未按规定时间免费开放、保洁不得力而受到举报,公厕设施遭受人为损害或设施遭窃,甲方除按《公共卫生间(公厕)保洁标准和要求》及《沈阳市环境卫生形象杯检查标准》作出检查评分考核外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督促其改正或提出索赔,每扣一分罚承包金5000元。
5、乙方遗失公厕内物品的,甲方有权根据清单向乙方提出索赔。
6、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及乙方实际的赔偿结果应报本合同鉴证部门备案。
7、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开放、关闭的(经环卫所批准的病事假、调休除外),累计满5次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七、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市环卫处加盖鉴证章,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本合同即生效。
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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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