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摘要: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国有企业更多地参与到中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运作当中,如此,企业的从业人员难免更多地接触与经营和利益方面的内容,为了保证国有企业的健康运作,如何将纪检监察工作效能发挥在企业运作的各个环节上,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所在。
关键字: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思考
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纪检监察工作就作为党中央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开展,随着中国的不断发展,纪检监察工作被时代不断赋予新的意义。在中国走向改革开放,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不断冲击着国有企业的党性阵地,反腐倡廉工作也因此关系着企业的稳定发展、改革转型等重大活动,可以说,经济越发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内容就会越发复杂,工作的意义就愈发重大。
目前国有企业中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不可否认,经过国有企业几年来的发展,一些行为作风,已经深入企业的各个层面,各方面在趋于成熟的同时,各种阻碍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弊端也相对成形,总结下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在国有企业当中,领导和群众的不同层面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不统一。国有企业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企业,虽然有着和事业单位相似的机构设置,但是在纪检监察工作的敏锐性和重视程度上同事业单位不可同日而语。随着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日渐重视,国家省部级高官相继落马的震动,已经带给企事业单位的高管人员足够的警醒,认识到贪腐之欲已经成为终结其政治生命和限制人身自由的第一大害。但相对于高管层面的战战兢兢,某些科员级业务口负责人的意识停留在腐败只存在于领导干部,在自己的阶层并没有什么影响,在从事监察工作主体的科员而言,直接导致了领导重视,安排细致,但是在具体工作的落实上,基层科员并不能放正心态,对纪检监察工作不能很好的贯彻落实。在其他被监察业务口上,科员的违规操作,贪腐行为也容易形成自我放纵,不重视自我监督的不良习气,纪检工作往往流于形式。
在国有企业当中,纪检监察制度的设立不完善,执行力度不够。对于有着动辄五六十年发展历史的国有企业而言,纪检监察工作的制度可以说相伴着企业的诞生而诞生。但是近几十年中国的快速发展,企业的经营模式也随之快速改变,从完全的国有制更多地加入了集团化、公司制的内容,企业由之前的党委统一部署变更成为集团董事的集体决策,这就带来了纪检监察工作难以同步更新的问题。在新的发展形势下,企业在改革,旧有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已经不匹配于当前的企业经营模式,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其中有着大量的工作,需要取舍,需要经历改革的阵痛。同时,在仍旧有纲领意义的部分制度的执行上,也存在落实不力的情况。在中华大地发展的几千年当中,我国一直以礼仪之邦自居,崇尚儒家思想,而历经儒家思想的重师、重父、重友情的几千年熏陶,我们做人处事上往往会考虑人情因素,这就造成了某些制度虽然很完善,符合目前的企业需求,但是因为人情的因素不得不违规执行或不执行,造成了不同身份不同对待的局面,这也导致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难以取信于人。
国有企业中,纪检监察工作较难融入企业日常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涵盖的内容繁杂,在严格意义上来讲它作为党群部门的一个大项工作,要对企业整体的生产、经营、销售的各个阶段进行监理管控。现如今,企业的逐步做大做强,生产核心产品的同时加入了其他的产品生产线,从事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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