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工程款操作细则
一、 合作单位选择条件 :应付未付款达100万以上的合作单位。
二、 抵工程款实质
途径是采取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商品房作为工程款的物化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由建筑商自行决定是自己使用,还是零售于他人。如建筑商自己使用,则表现为建筑商购买开发商的房屋应支付购房款,开发商应支付工程款,根据《合同法》第91条第3款规定而相互抵消;如建筑商另行寻找他人购买该抵付房屋,则表现为开发商将约定的抵付房屋定向出售给建筑商指定的购房者,购房者支付的购房款(包括银行贷款)由开发商定向支付给建筑商。
三、操作程序
1、抵工程款工作流程指引
施工单位发出以房抵工程款申请表。
应包含以下信息:施工队名称、工程项目名称、付款合同号及工程款金额。
xxx
集团成控部发出事项通知应包含以下信息:施工队名称、工程项目名称、付款合同号及工程款金
额,其他部门按上述事项通知相关合作单位(如营销部通知广告公司、招采部通知材料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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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成控部发出事项通知应包含以下信息:施工队名称、工程项目名称、付款合同号及工程款金
额,其他部门按上述事项通知相关合作单位(如营销部通知广告公司、招采部通知材料供应商)
集团成控部发出事项通知应包含以下信息:施工队名称、工程项目名称、付款合同号及工程款金
额,其他部门按上述事项通知相关合作单位(如营销部通知广告公司、招采部通知材料供应商)
集团成控部发出事项通知应包含以下信息:施工队名称、工程项目名称、付款合同号及工程款金
额,其他部门按上述事项通知相关合作单位(如营销部通知广告公司、招采部通知材料供应商)
xx
集团成控部发出事项通知应包含以下信息:施工队名称、工程项目名称、付款合同号及工程款金
额,其他部门按上述事项通知相关合作单位(如营销部通知广告公司、招采部通知材料供应商)
建设单位财务部复核上述资料无误后,将上述资料移交公司营销部
协议签订后,建设单位审计部通知施工单位开具工程款发票,审计部将《置换协议》《三方协议》和工程款发票移交公司财务部进行复核
建设单位审计部牵头与施工单位签订《置换协议》,实际购房人可为施工单位指定个人或者其他单位。指定个人的,建设单位审计部还需牵头与施工单位及实际购房人签订《三方协议》。《置换协议》《三方协议》须参考建设单位法务部制定的协议格式。
公司营销部确定所选房屋销售价格(如需申请购房折扣,由营销部门进行申请),并与施工单位(或指定个人)签订认购书,并将相关情况知会建设单位财务部及审计部等相关部门
建设单位项目部确认工程款金额并发起付款审批单(注明以房款抵工程款),无需走计划内或计划外付款流程。
公司营销中心与施工单位对接户型房号事项
公司财务部复核工程付款情况
建设单位营销部核对上述资料无误后,与施工单位或实际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置换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三方协议》,工程款发票和移交集团财务部,并向施工单位开具销售发票,并将上述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库保管,相关部门可留存复印件。
备注:
如房款大于应付工程款,建设单位营销部应先于实际购房人签订纸质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待实际购房人缴纳差额房款后,方与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手续,并同时收取相关税费。
如房款小于或等于应付工程款时,可以不签订纸质版《商品房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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