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复垦两难
从鄂尔多斯的康巴什新区出发,3小时车程内,山路崎岖、沟壑纵横,这是毛乌素沙漠与黄土高原的过渡地带,也是黄河上中游风蚀沙化和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而人类在此留下的痕迹,是那延伸数千平方公里的矿区。
持续多年开矿的后遗症已逐渐显现:地表严重塌陷,耕地良田流失,煤矸石山自燃则造成了大气污染。全国 1500 个矿区,开发占用和损坏的土地面积多达 200 万公顷,并且呈现逐年递增趋势。
2013年8月29日,在鄂尔多斯召开的讨论“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的论坛上,专家们对位于准格尔旗的神华集团的黑岱沟和哈尔乌素两大煤矿表现出兴趣。如果复垦后进行土壤改良,两个矿区将形成18万亩的平整农地。对于地处蒙晋陕三省交界带、缺乏平整地块的准格尔旗来说,这是异常宝贵的资源。
矿区复垦,是国土部认为可缓解用地紧张、维护“耕地红线”的途径之一。当天,国土部也召集全国重点矿企和一些地方国土部门人员到来,调研《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施行半年后,在国内矿区的执行情况。
然而,情况并不乐观。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中国就提出矿区“边开采、边复垦”,至今仅完成了初级复垦,远远未达到生态修复目标。国土部土地整治中心总工程师罗明说,全国矿区损毁土地以及待修复面积,目前还没有国家部门的精确统计。粗放式复垦
按国土部法律中心产权处处长刘燕萍的保守估计,全国1500个矿区,开发占用和损坏的土地面积多达200万公顷,并且呈现逐年递增趋势。
而各类矿区中,煤矿问题占“大头”,特别是埋藏较深的井工煤矿,损毁土地几乎占到损毁总量的一半。井工煤矿是深层采煤,在地下作业,危险系数也高。
土地损毁后,土层裸露,加剧水土流失,导致河床升高、河道淤积,还破坏了生物多样性,使区域生态功能下降。同时,井工开采破坏了地下水系,从而引起潜在的水体污染,露天开采则产生大量废渣,这两种开采方式均污染土壤。
因此,国务院在1989年发布了《土地复垦规定》,要求从事开采矿产资源、造成土地破坏的企业和个人,对损毁土地进行整治,以达到恢复可利用状态。
事实上,多数矿区的复垦,是为了工程安全而非生态环境考量。比如,为了应对地质灾害,及岩土层欠稳定性、易坍塌等问题,极少对如何利用废弃物,如对煤矸石、矿井水、农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等费心思。
在准格尔旗的西南处,神华集团下属神东公司大柳塔煤矿矿区内,一片采煤沉陷区上,遍布着沙棘、野樱桃等经济林木。这片井田是神东公司最早建成的千万吨矿井,井田面积190平方公里,由于井工开采、地下作业,矿区形成了严重的沉陷区。
中国地质调查局“大柳塔煤矿区环境地质问题调查”项目的调查研究显示,截至2005年,,地表塌陷影响面积约50平方公里。采煤塌陷区的最大环境负效应就是直接对地表水、地下水造成破坏。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说,自然恢复是一种最自然、优化的方案,成本也很低。但对于已经造成严重破坏的矿区,就需要采取一定比例的人工干预。相对而言,南方降水充沛,很多地方适用于自然恢复,植被能很快生长起来。但对于内蒙古等北方生态脆弱地区,则必须前期进行一定的人工干预。
如,地形重塑生态修复技术开发,即为了协调与周边生态与原有地表的关系,进行人工地形重新塑造;对于土壤酸碱度的调整,依托当地的现有材料,对土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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