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职务犯罪调查报告
【摘要】当前,由于社会缺乏对学校等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监督,加上学校的自我监督不力,导致了某些教师思想道德滑坡,意志越来越薄弱,最终导致学校教育资源的浪费,导致教育不公的现象发生,本文认真分析了当前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并对其原因也进行了深入探讨。
【关键词】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特点;成因
一、当前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案件的数量有所增加:近年来,随着学校越来越社会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也逐步侵蚀到学校这个本来圣洁的象牙塔内,而且涉案的数额也越来越大。由于学校很多还存有行政级别,所以,涉案人员也随着级别的升高,也有所发展。
(二)犯罪人员较为集中:犯罪的主要人员是学校或学院、部门的负责人,他们拥有一定的管理权限,对于资金、物品拥有较大的支配权。尤其是作为一把手,身兼人、财、物管理权限之大,很容易因择、借读等审批的权力,伺机敛财。而一般的教师人员则不具备此便利的条件。
(三)犯罪环节较为固定:犯罪发生的主要环节是基础设施建设、物资采购、招生录取和校办企业。近年来,发生在高校的腐败案件有上升的趋势,腐败领域也从以往的职称评定、科研立项、成果鉴定评奖、学位授予等学术违规现象转到基建、招生、物资采购等领域。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加大了科技产业化的投入力度,校办企业方兴未艾。但是,在办企业的过程中,"教师经理"的弱点和不足逐渐暴露出来,这常导致经营者侵吞、挪用、私分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四)主要犯罪形式单一:贪污、受贿、挪用为其主要的犯罪形式,夫职读职也时有发生。调查表明,贪污案件多发生在后勤管理和采购环节,受贿案件多发生在基础设施建设和购物环节,挪用公款案件多发生在校办企业管理中。
(五)财务管理混乱:乱收费、"小金库"是学校职务犯罪的温床。其有四个特点:一是项目繁多广收费。一般性收费有入学费、书费、学杂费、微机费、试卷费、监场费、补课费、取暖费、防暑费、桌椅押金、服装费等十几种,还有一些临时性的收费,如义务捐款、赞助费、活动参与费等。二是超越标准搞书费。一些学校超越国家标准,故意提高收费数额。三是分类划线重收费。把入学新生分为录取生和特招生两类,同时规定两个收费标准。目前,中小学教育系统重的职务犯罪和违法违纪案件,相当一部分与这些费用的手区、保管和使用有关。
(六)作案手段多样化、智能化作案时间长、次数多:教育领域职务犯罪的手段,主要是利用为学生购买学习用品和为学校采购物资之机贪污公款或收受贿赂;利用负责学校基建项目或维修之机收受贿赂;私分单位"小金库"公款;挪用、贪污校办企业公款,等等。
二、当前教育领域职务犯罪的成因
(一)制度的落后导致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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