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制度
1、主管负责人值班是指公司和职能部门、班组各级负责人在夜间、节假日及特殊时期的值班工作。
2、值班部门或单位为与安全生产有关系的部门或单位。
3、值班人员职责:
;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将遇到的问题或处理情况与主管负责人或主管部门沟通;
,对下属单位的管理人员值班、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等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并根据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当班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和处理情况;
;
,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记录内容应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无“三违”现象等)、物的不安全因素(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等),做好交接班。
4、在应急状态下,及时按程序要求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5、值班负责人应按时上岗,不得迟到、早退、擅离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因故不能按时值班者,应提前请假并安排其他具备值班资格的人员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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