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管理制度规范(试用)
总则
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分则
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并在综合部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假期满后,须到综合部销假,否则做旷工处理。
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员工请假2天以内经部门主管批准同意后将假条交予行政人事中心备案;请假3天以上部门主管同意后,需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行政人事中心备案,否则按旷工计算。
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批准同意,否则做旷工处理。
部门主管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报行政人事中心备案,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九条事假
(1)员工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需请假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不满半天按半天计算,满半天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
(3)试用期内原则上不可以请事假;
(4)员工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拘留、审查、收容等时间,但尚未被认定有罪的,按事假处理。
第十条病假
(1)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须停止工作就诊、住院或者在家休养所引起的缺勤视为病假,凡病假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加盖公章的休假证明。
(2)公司有权对员工提交的病假单进行查验,必要时可要求并陪同员工到公司指定的医院复查,并根据查验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如果公司所指定的医疗机构与员工提供的医院诊断结论不同的,公司只接受公司指定医疗机构的诊断结论;
第十一条婚假
员工结婚可享受3天有薪假期,符合晚婚年龄(男职工年满28周岁、女职工年满25周岁)的初婚者增加10天,休假前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①婚假自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的一年内可分两次休完,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②婚假时间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③员工不在本公司在职期间登记结婚的,不予享受婚假。
第十二条丧假
转正员工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兄妹、子女或配偶的父母)去世,可享受5天有薪假。丧假需一次性休完。
请病、事假4天(含4天)以上扣除当月50元全勤奖,婚假、丧假3天以内全勤奖照常计发。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当月全请奖不予计发,另扣发工资50元/天。
第十二条带薪年假
(1)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2)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3)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员工自行安排休年假,但春节假期的前后半个月、4月、9月,不得休年假。每次休年假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天,年休假当年度内有效,不跨年度计算和休假。
(5)公司允许员工在自然年度内安排休年假,每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规范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