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责任分配表
流水编号:
序号
管理责任内容
责任依据
合同条款
管理主要责任人
标志性成果
执行
监督
1
“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与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及规则均见附件一。”
“本房地产项目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见附件二。”
第三条标的房地产情况
项目总师/综合办
营销部(经理)
合同附件一、附件二
2
“交付前应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第九条交付时间和办法
综合办
综合办法律专员或法律顾问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3
按规定“办理入伙手续”
第九条交付时间和办法
物业管理公司
营销部
经公司评审的“入伙管理流程”
4
“文件不全的,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买方有权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卖方承担。”
第十条交付文件
营销部
物业管理公司
经公司评审的“交付标准”,符合“交付标准”的证明文件
5
“卖方在接到买方异议后,应在 10 日内对异议部分做出书面答复和处理意见。逾期不予答复及处理的,视为买方异议事实成立,本房地产视为未交付。”
第十一条交付时验收
客户关系部或营销部客户关系专员
营销部
经公司评审的“客户意见处理流程”
6
“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将本房地产交付买方”
第十二条卖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项目部/综合办
营销部
按合同约定“交付标准”完成项目基建工作
序号
管理责任内容
责任依据
合同条款
管理主要责任人
标志性成果
执行
监督
7
“卖方未按规定时间建成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并经验收合格的,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
第十三条公用设施与附属配套项目
项目总师/项目部
物业管理公司
按合同约定“交付标准”完成项目基建工作
8
“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保修
成本部
物业管理公司
与合作单位签订的“保修期及保修流程”满足合同保修条款要求
9
“本房地产因质量缺陷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以赔偿。”“因质量缺陷经两次以上维修后仍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或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安全使用的,买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第十六条质量
项目部
物业管理公司
项目质量满足指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合格”标准;经公司评审的“质量缺陷维修流程”保证二次内满足业主合理要求
10
“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如果存在差异,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七条面积差异处理
综合办/项目总师/项目部
营销部
预售面积测绘报告和竣工面积测绘报告吻合,增加销售合同管理规定
11
“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主要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就未达标准部分进行重新装修。”//“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规范,如不符合规范,或其对人体有害物质超过国家强制性标准,危及买方健康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予以更换、处理,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装置、装修、装饰
项目总师
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责任分配表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