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外包协议
甲方:
经营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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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经营地址: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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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甲方生产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框架内建立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生产经营所需部分劳动力交由乙方管理,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服务合作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生产经营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安排至甲方工作。具体岗位、人数、要求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
2. 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人员的,应至少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及时调整人员数量。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并有权根据企业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其完成工作的情况;
2. 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更换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 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故甲、乙双方应于每月20日前将当月人员增减变化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
4. 因甲方原因造成劳务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5. 对劳务人员的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6. 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人员提供简单的现场医疗服务。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全面负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 按协议条款约定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及时更换符合条件的人员,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 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向劳务人员索赔,甲方提供必要的帮助;
4. 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5. 乙方负责劳务人员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6. 劳务人员应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天向做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
四、费用的支付
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
(2)劳务人员的服务管理费;
2. 费用的标准:
(1)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以双方确定的工资结算表为准;甲方应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双方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2)服务管理费标准: 每人/每小时2元;
3. 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日前将1项中(1)、(2)、(3)款规定的费用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服务管理费不满1个月的从入职之日起按自然天数计算;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地方政策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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