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监督制度
为更好的服务我院师生,根据《龙岩学院校园网信息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凡我院微博、微信、网站及各个班级微信、微博平台都属于舆情监督对象。
以团委学生会名义,成立相对稳定的网络评论员队伍、网络监督员队伍、新媒体管理队伍。
网络监督员队伍由一名专任教师指导,针对发现的违反党纪国法、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背道德伦理的网络信息及时删除,并根据信息的影响程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网络监督员队伍要确保有天天有人,时时关注,工作安排合理紧密。
网络监督员队伍要定期培训,掌握新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工作重点。
本条例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工程学院
2015年12月28日
网络舆情监督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