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须知(协议供货)
关于仙居县人民政府安洲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计算机采购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详见报价清单,共3个标项。
(二)要求:本次采购需求中产品已明确质保期及售后服务的,按明确的内容执行;未明确的,按照制造商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标项一、标项二:属协议采购范围内询价,报价供应商仅限于仙居县本期计算机、打印机等通用设备协议定点对应品牌产品的协议供应商。标项三:仙居县本期计算机、打印机等通用设备协议供货商均可报价。
三、成交标准及报价要求
(一)成交标准:本次询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根据质量和服务符合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标项总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在质量和服务均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如出现两个(含)以上最低报价为相同报价时,则确定其中先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要求:
1、协议供应商可参照浙江省2009年度计算机等通用设备协议供货相关配置及服务(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协议定点采购专栏内容)进行报价,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协议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货物的采购人预算价,若超过预算价则视为无效报价;
3、相同品牌相同配置的产品,采购单位发现在完全可比的情况下,协议供应商提供的价格高于其他非协议供应商报价或同期市场价格,经仙居县招投标中心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核实,采购单位可向非协议供货商购买,同时按照《2009年仙居县政府采购供货协议书》第十四条规定对报价过高的协议供应商进行处理。
4、若同一标项内分项报价金额与报价总金额不一致,以报价总金额大写为准,并修正分项报价,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对其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则该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四、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供应商可将密封后的报价清单于2009年9月25日09:00(北京时间)前送至仙居县招投标中心(县人民政府办事大厅三楼),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注:报价文件上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必须按要求加盖公章或签字。
1、报价清单需密封包装,包装密封处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包装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标项号”、“报价清单”。
2、《技术响应表》必须填写,密封包装,包装密封处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包装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标项号”、“技术响应表”。
3、每个标项的“技术响应表”和“报价清单”是供应商报价文件内容组成之一,必须分别单独包装。
4、报价供应商未准时提交报价文件,该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并自动取消报价资格。
协议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须知中的所有内容,按照询价须知及报价设备技术规格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并按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只允许正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报价应该是与询价须知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性能、质量、交货期、质量保证期等没有重大偏离的。
五、报价开标时间及地点
报价于2009年9月25日09:00(北京时间)在仙居县招投标中心开标,欢迎报价供应商参加。
六、成交供应商的工作内容包括:
1、提供完整成套的设备;
2、设备及相关附件的提供、运输、安装、调试;
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付使用;
4、完成各项调试、检验、测试工作,提供各种数据资料,并通过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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