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太阳幼儿园
董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金太阳幼儿园办学相关规定要求,成立西金太阳儿园董事会。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董事会由举办者、园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幼儿园法人代表担任董事长。其中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四条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首批董事由举办者推选,以后的董事按照董事会章程推选。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五条幼儿园设监事会,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负责对董事会成员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察,防止器滥用职权,侵犯幼儿园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并推选一名召集人,监事会中的教职工代表由幼儿园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七条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检查幼儿园财务。
对董事、园长执行幼儿园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幼儿园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 当董事和园长的行为损害幼儿园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园长予以纠正。
第三章董事会的职责和权利
第八条 董事会职责:
(一)保障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法令的执行,审议幼儿园的重大事项,指导幼儿园按照示范幼儿园的标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突出幼儿园的办学特色、理念。
(二)审核批准幼儿园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幼儿园章程。
(三)审核批准资金预算、决算、结余分配。
(四)决定园长、副园长的聘任。
(五)决定幼儿园重大项目开支及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等大宗专项支出的审批。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 董事会的权利:
(一)聘任和解聘园长副园长。
(二)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度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三)制订幼儿园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审批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五)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六)幼儿园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责任制。园长是幼儿园行政负责人,主持幼儿园全面工作,执行国家政策法令,执行董事会决议。园长应重视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重视教学质量和园风园誉,不断完善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负责与处理幼儿园各项工作,如有重要事项,应向董事会汇报,董事会不干预幼儿园日常工作。
第四章 董事长的职责
第十条 董事会例会由董事长召开主持。
第十一条执行上级教育部门的法令、决定、指示、负责主持董事会工作。
第十二条检查、监督董事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三条了解幼儿园财务运转状况,监督办园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经常深入幼儿园,了解幼儿园现状,听取园长的工作汇报。
第五章 董事会议及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董事会议分例会和临时会议。
(一)例会:每学年召开两次(一学期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开主持。应于会议召开五日前将会议内容、时间、地点等通知全体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或其他的人代为出席进行表决。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的范围。董事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会成员参加。
(二)临时会议:如遇重大问题应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的情况下方可召开。
(三)董事会表决方式: 讨论一般事项时,成员的多数同意即可通过。对于重大事项的决定须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会成员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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