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板房室内装饰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
心怡·紫晶城项目A户型样板房室内装饰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是由甲方投资开发建设,经过招投标,现确定由乙方承建。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 工程概况
。
2 工程承包范围
乙方负责;电器、可移动的家私及软装饰除外;
室内全部墙、顶、地面装饰
施工图范围内的家具,门及门套
灯具、五金配件
洁具、龙头的安装
施工图范围内的安装工程
承包范围内总价及综合单价包干(主材价格除外)。
第二条价款、变更结算与付款方式
3 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小写):
合同价款是由乙方根据招标文件、工地现场条件、企业自身水平、施工组织设计等投标报价并经甲方确认的总价及综合单价。结算时除本合同约定的可调整内容以,外其余均不作调整。
合同价款已包括招标文件规定工程范围内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装运输费、成品保护费、检验调试费、验收费、样品费、措施费、停电引起的增加费用、采保费、规费、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费用,并充分考虑了规费及风险因素(市场价格波动、法规、规定等);
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甲方有权按本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及其他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规定进行代扣、代缴。
4 材料供应:
施工过程中,如甲方要求变更材料,需经双方协商进行变更,认质认价后实施,并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由甲方指派现场代表进行质量监督,甲供材料到现场后由乙方派代表验货后入库保管、使用。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认质认价和封样。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达到甲方的封样的品质要求,在材料进场前,乙方须向甲方上报材料清单,注明材质、规格型号、厂家、价格,经甲方认可后方能投入施工;若出现质量不合格或与所送样品不符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乙方负责立即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已经使用的,乙方负责立即撤换并整改, 同时甲方有权处以乙方每次1000元的罚金,在工程款支付时扣除。
:施工前7日向甲方报送材料计划,并注明种类、规格、型号、尺寸及使用时间等。若因乙方报送的材料计划不详实,导致甲供材料供应不及时,责任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 工程变更结算方式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出现投标报价清单中的相同项目时,按清单中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执行(如另有总价下浮亦按相同比例计算);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出现类似于变更工程或现场签证的项目时,参照类似清单项目价格执行(如另有总价下浮亦按相同比例计算);若仅材料发生变化的,只调整材料价差。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在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或现场签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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