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优化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推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县、镇街两级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建设,建立权责明确、协调统一、务实高效的管理联动机制,强化责任监管,加强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水平,实现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总体目标。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管理。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落实治安巡逻措施。抓好校外治安联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涉校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证广大学生安全。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按照省综治办、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鲁综治办30号)和《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及安保设施配备的要求》(沭政办字)52号)要求,足额拨付学校、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投入所需经费。加强校园周边交通执法管理,特别是加大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违法停车、校车超员、非机动车乱骑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维护良好的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管理,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识标线、减速带、斑马线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与维护。
(二)加强校园周边经营市场管理。食品药品、工商等部门严把登记准入关,严格审核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新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加大对校园周边“小学屋”、“小饭桌”、小饭店等的清理整顿。各主管部门要加大流通领域涉校涉生商品监管力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校园周边经营户掺杂使假、出售变质食品和销售不合格儿童用品等违法行为。城管、工商、食药监管等执法部门要加强联动,及时制止跨门经营、占道经营等违规现象,依法取缔无证设摊等违法行为,保障学校周边环境整洁、有序和学生进出校门的安全。
(三)加强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文广新、文化市场执法等部门要严把审批关,严禁在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开设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房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法查处网吧、文化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发行、传播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出版物的行为。开展网络文化、文化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教材教辅读物等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和查处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经营行为。
(四)加强校园及周边房屋及设施的排查。公安、安监、住建、规划、地震、经信、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校舍、楼房设施、出租屋、建筑规划、工程建设、消防安全、用电用气、防洪防汛、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等安全隐患的排查,从源头上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和学校落实整改,有效防范地震、高层坠物、暴雨、雷击、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对师生造成的伤害。
(五)规范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和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制度。公安、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依法监管校车运行,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和督查,依法查处校车超载、超速和无许可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从事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违法行为,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
(六)突出抓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安全教育课、宣传栏、手抄报、与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等多种形式,尤其要做好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20**年全省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努力增强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水利、国土、公安等部门及镇(街)、村(居)和社区要按照职责,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开展学生上下学途经和经常活动的区域、水域的排查巡查,在重点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及时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
三、工作措施
(一)召开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会议和联络员会议。5月份召开专项组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部署全年的工作。会后各成员单位将落实情况报专项组办公室存档。6月份、9月份召开两次各成员部门联络员会议,部署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集中整治行动。
(二)开展对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坚持集中排查和部门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一是部门检查。各部门根据职责要求,经常性开展对校园及周边治安隐患排查活动,检查情况和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专项组办公室。二是集中排查。针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组办公室通过召开会议、下发通知等形式,及时召集有关成员部门开展集中排查行动。上
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