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组织创新
内容提纲
一、我国农村社会组织形态的发展过程
二、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创新设计
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问题和组织创新重点
四、推动新农村组织创新的建议
(一)传统的乡村自治组织形态
中国传统的农村社会组织形态是由保甲制度、宗族制度及乡绅治理结合在一起的一种乡村自治的组织形态,国家政权不过多干预乡村事务,“皇权止于县政”,乡村事务主要由族长和乡绅进行管理,他们的作用主要是向下对民众公布和推行国家的政令,向上反映民众对国家政令实施的态度和意见,并做一些调解民事纠纷的事宜,保证乡村的安宁。
(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
建国初期,在农村建立了生产合作社(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赢得了广大农民的热烈拥护。中共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和集体经济并存。
20世纪50年代末,席卷全国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形成了党组织体系(公社党委、村党支部)和行政组织体系(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文化大革命”中,改为了革命委员会。
组织上实行“政社合一”,高度集权;经济上实行集体经济,集体劳动;分配上实行“按劳分配”。
积极作用:建设了不少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实行农业规模化生产。
弊病:违背了农业发展的客观规律,抑制了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意愿和需求,挫伤了农民群众从事生产的积极性,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
(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了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业发展政策,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对促进农业生产发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向全国下发了《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当年就有12702个人民公社宣布解体,1984年又有39830个人民公社宣布解体,
农村社会的组织形态保留了农村的党组织体系,行政组织则以村民委员会替代了生产大队,其职能是管理农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多种农村组织形态并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从个体生产中体验到缺乏生产资金形成不了生产规模、缺乏农业科学技术指导无法保证农产品质量、缺乏市场信息生产的农产品难以顺利销售的苦衷,于是孕育出了新的农村社会组织形态。
近十多年来,各地农民纷纷自愿组成了种类繁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涉及农、林、牧、渔等农业产品的种植、养殖和加工,并扩大到了农产品的运输、销售、信息服务等方面,据国家农业部统计,目前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超过15万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占35%、农民专业协会占65%。
新的农村社会组织形态与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显示出了强大的活力。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呈现出多种农村组织形态并存的局面。
二、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创新设计(一)新农村建设组织创新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现代农业要求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分散小农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提高农民龙头企业的谈判能力,提高农民运用新科技的能力。
2、现代农业需要资金支持。农民迫切要求合作金融组织创新,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
3、农村有大量的公益事业需要有人去领办和管理,农民迫切要求农村社区组织创新。
4、农民具有兼业化的特征,留守农村的农民多是50岁以上的老年和儿童。农民需要多种生产和生活服务。
(二)新农村建设组织创新的理论基础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是社区管理的基本特征。参与式管理是社区管理的基本方法。社区成员参与决策。实现管理的扁平化。
社区管理原则:
一、自愿参与。
二、量力而行。应尽量做到少花钱或不花钱;
三、以提高村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为宗旨,为广大村民服务。
四、互帮互助。
五、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社区建设的合力;
六、社区领导办事公道,清正廉洁。
(三)新农村建设组织创新的设计。
1、新农村建设事业的领导者——农村基层党组织。
2、新农村社区的管理者——村民委员会。
3、新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农民专业合作社
4、新农村公益事业服务组织——各种公益事业协会、理事会。
(四)新农村组织创新的意义和作用
一是推动了农业技术的推广
二是拓宽了农产品流通渠道
三是协调了农产品价格
四是降低了生产成本
五是维护了农业基础设施
六是提供了公共产品
七是合作金融组织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
八是维护了农民的权益
九是促进了农村民主政治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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