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合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办法.doc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4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7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7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合政办〔2009〕37号
关于印发合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实施办法等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工作,强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办法》、《合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监督检查办法》、《合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导要点》等三个配套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八月十三日
合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教财〔2009〕1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9〕75号),《安徽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办法〉等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办〔2009〕29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09〕3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包括我市城市和农村、公办和民办、教育部门办和非教育部门办的所有中小学。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校舍安全工程的对象,是指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的每个单体建筑物,包括学校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和办公用房。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规定,学校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为重点设防类建筑。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
第五条“工程”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省级政府统一组织,市本级、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的领导和管理体制。省政府对市、县、区政府实行项目统筹管理,统筹实施排查鉴定,制订“工程”规划,统筹落实“工程”专项资金,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奖惩和问责制度。
第六条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负责校舍安全工程的具体实施,对所属学校的校舍安全负总责。
(一)市政府结合实际,统筹考虑辖区内各县、区、开发区经济实力以及鉴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技术力量,加强组织协调,规范“工程”实施。主要职责包括:负责辖区内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工作;保证辖区内校舍安全排查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全面性、真实性;负责市属各类学校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及加固实施;指导、审核各县、区、开发区制订“工程”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每一栋建筑的改造方案;及时、足额落实本级政府应承担的“工程”资金;监督“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加强“工程”质量和进度管理;定期报告“工程”实施情况。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全面负责辖区内“工程”的实施和管理。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对辖区内学校校舍进行逐校逐栋排查鉴定,建立健全本辖区中小学校舍安全档案;确保校舍安全排查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全面性、真实性;结合本县区、开发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制订
“工程”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每一栋建筑的加固改造方案;足额落实本级政府应承担的“工程”资金;按有关规定减免“工程”建设收费;组织项目前期论证、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办理基建财务决算等环节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项目学校管理人员的培训,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保证“工程”建设用地;对学校项目建设期间校舍的使用、管理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按要求采集和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及时更新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定期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三)学校负责配合实施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及时发现、报告校舍险情、隐患;负责提供本校建筑物的设计、施工、竣工和备案等文件资料,确保档案齐全、完整;指定专人协助做好工程施工监督管理;做好施工期间安全教育工作,妥善处理好学生在校就学和生活问题,保证师生安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定期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第七条各级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工程”的组织实施。
(一)教育部门应当切实把“工程”实施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会同建委、房产、发展改革、规划、劳动保障、财政、国土资源、水务、经委、地震等有关部门做好“工程”规划工作;加强组织协调,负责“工程”实施、监管和督促检查。
(二)发展改革部门应当把“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切实加大投入;加强项目监管;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为“工程”提供政策支持。
(三)财政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落实好财政预算内应承担的“工程”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
(四)房产和建设等部门应当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做好校舍排查鉴定及加固工作,明确适用规范标准;在改造方案制订、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等方面加

合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7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fxl8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3-05-02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