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 镇 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2015年 月 日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第一条 为规范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 陕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办法》 和《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设主任 1 人,委员 4 人。村委会成员可以和党组织成员交叉兼职。第三条 麻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在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及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第四条 依法推选产生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 应在确定之日起, 自行终止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 主任和成员缺额的可按照原推选委员会成员的方式和结果按得票的多少增补。 成员因故辞职, 按同样方式补缺。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或者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可以提出免职建议。 经村民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或者选举推选其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村民会议同意, 予以免职, 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递补的方式同上款。村民选举委员会不会依法履行职责,致使选举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有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组织召开村民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挥着个村民, 另行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及其成员。重新推选产生的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本村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后续工作。第五条 本村选举日为 2015 年 日。第六条 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实行选举候选人的办法选举,投票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主任, 委员会候选人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如未产生妇女候选人,一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如在提名候选人的过程中,预选会议的到会人数超过登记参加选举村民人数的一半,且候选人所得选票超过到会人数一半,该候选人即直接当选提名候选的职位, 而无需直接正式选举。其他村委会候选人要通过有候选人的方式产生。第七条 凡户籍在本村。至选举日年满 18 周岁( 19 年月 日前出生)的本村村民,不分民族、种族 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文化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力的人除外。在发病期间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患病者和无法表达本人意愿的迟到人员,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选民的年龄计算时间,一本村选举日为准。第八条 选举有村民委员会确定的工作人员直接登记。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在 月 日 张榜公布。队公布的选民名单又不同意见的, 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 5 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 村民选举委员会将在 3 日内依法做出处理。 对处理意见不服的, 可以在 月 日下午 点前向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提出。 选举名单以补正后为准。第九条 选民外出未能回村参加选举的,也未委托他人代理选举权的,属自动放弃选举权,不列入选民名单。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 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公正廉洁,作风正派,在党员和村民中有较高威信; (三)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民主意识强,团结群众,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四)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 (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在
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