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2014 )
泗县草够中学 王献东
1、医疗费: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交通费: 【单位支付】
3 、食宿费: 【单位支付】
4 、康复性治疗费: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 、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 、 工资、福利: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 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
最长 2 年 【单位支付】
若不能确定工资的,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2013 年城镇
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37958 元。
7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 【单位支付】
以上共计:
二、造成残疾
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 2013 年城镇非私营单位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37958 元。
1 、生活护理费 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 , 按完全不能
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 3 个等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 50% 、
40% 、 30% 【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活护理费 / 月:完全不能自理 : 统筹地区平均工资 ×50%= 元;大部分
不能自理 : 统筹地区平均工资 ×40%= 元;部分不能自理 : 统筹地区平
均工资 ×30%= 元
一级伤残待遇
【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7 个月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 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201
3 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37958 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7958÷ 12× 27= 元
【 2】伤残津贴 : 按月支付 , 本人工资的 90% ,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
足差额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 按 2013 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3
7958 元计算。
伤残津贴 / 月=37958÷ 12× 90%= 元
二级伤残待遇
【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5 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 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201
3 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37958 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7958÷ 12× 25= 元
【 2】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 85%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应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 按 2013 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3
7958 元计算。
伤残津贴 / 月=37958÷ 12× 85%= 元
三级伤残待遇
【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3 个月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 按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201
3 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37958 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7958÷ 12× 23= 元
【 2】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 80%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应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不能确定本人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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