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与百万、2年等5则-金融银行论文
千万与百万、2年等5则
千万与百万
据《人民日报》6月3日报道,深圳市民爱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原职工举报该中心每年有几千万元经费,支出仅数百万元。随后深圳残联回应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非“三公”经费,没规定要公开,引发社会关注。
点评:每年有几千万元的经费预算,组织的活动却不多,支出仅仅数百万元,收支差距悬殊;虽然支出项目需经层层审批,看似管理很到位,总额与明细却不对外公布,这就是该中心的真实写照。按照《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实施办法》,深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已经10年,累计征收近50亿元,却从未公开过此项资金的支出情况。此等怪相不仅令社会关注,更值得人们追问:巨额残保金到底去哪儿了?
据媒体报道,按当地残联有关人士的说法,残保金并没有公开的规定和要求,而且敏感。事实上,这种说辞经不起推敲,反而令人浮想联翩。有专家认为,即便收缴和使用存在制度性的问题,但残保金的征收和使用是公益性质的,是涉及公共利益的项目,社会公众都有权知情。至于“敏感”说,那就更成问题了。既然都是公益项目,有什么“敏感”的而不能公开?可见,“没规定”、“敏感”并不是残保金不公开的理由,反而是种心虚的表现,反映了残保金业已成了一笔糊涂账,可能存在账目不清、缺乏监管的问题,也可能存在一些不可告人的利益输送、幕后交易等腐败行为。否则,就无所谓不能公开和敏感了。
2年
据《新京报》6月18日报道,早在2011年年底,住建部部长就明确提出,要求在2012年6月前,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但到了2012年6月,这一工作并未完成。随后在2012年年底,住建部再次提出,2013年要完成《条例》修订草案稿,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可又到了2013年底,情况则是再次“爽约”。
点评:住房公积金制度自2002年修订以来,一直未见“动大手术”。不仅如此,住建部两度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改的承诺,2年来始终也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公积金改革缘何如此“难产”,专家们将其归咎于“利益博弈”。比如包括机关公务员在内的许多受益者,因得到公积金补贴较多且改善住房的需求不高而不愿改变现行规定;扩大征缴覆盖面将使企业负担增加;管理机构则愿意把这笔钱留在账上以获得利息收入等。
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诸多弊端,其中弊端之一是部分职工买不起房又提取不了公积金,公积金主要为较高收入者买房服务,这就造成了“劫贫济富”。而且在公积金“沉睡”的同时,交费的部分中低收入职工却面临一定的经济压力。无奈之下,许多中低收入者只有额外支付高昂的中介费用,找人托关系取出本属于自己的血汗钱。这不仅造成了对中低收入者的二次剥削,也滋生了大量腐败交易。
修改公积金管理条例,舆论为此呼吁多年,仍未见动静。而制度与现实“打架”的尴尬仍在继续。思路一变天地宽,有关部门与其被“非要让公积金用于住房”纠结,不如变换角度考虑问题。事实上,目前已有不少城市在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上做着“松绑”尝试。因此,中央部门在相关规定的制定上,不妨借鉴这些地方性的改革经验,重新权衡公积金制度,做出更加合理的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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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凤凰网6月20日报道,有媒体消息称,我国第五个直辖市的设立已经基本确定。民间呼声较高的深圳、武汉、大连、西安等已遭淘汰,中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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