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察学院警卫哨岗管理规定(试行)
为维护我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树立学院良好社会形象,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岗哨位置:
警卫岗哨设在学校正(西)大门。
二、执勤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7:30至下午18:00
三、警卫哨兵的选拔与培训
各系部负责本系部警卫哨兵的选拔与培训,选拔责任心强的学员担任,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岗哨要求:
(一)执勤哨兵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戴警帽,系警用腰带,穿黑色皮鞋,佩戴相应的单警装备;
(二)执勤哨兵应保持规范执勤动作,正岗为立正动作、副岗为跨立动作,执勤期间对所有学院车辆及着制服的教师实施敬礼。
(三)岗哨正、副岗位置互换和交接班时,必须按队列要求进行交接。执勤哨兵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岗和撤岗,下班岗如有特殊情况未按时接岗,值班岗哨不得自行撤离。
(四)执勤期间如发生意外事件,哨兵迅速报告保卫处、所在系部及学生处。
(五)严禁侵犯岗哨,遇擅闯岗哨不听劝告者,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做好收集证据等工作。
五、管理与考核:
(一)警卫岗哨归保卫处、学生处、各系部管理和领导。
(二)院学生会负责日常检查与考核,并于每月末进行量化评比,对量化考核成绩较差者提出批评,次月以书面及网络形式进行公示。
(三)院学生会主要落实学校警卫哨工作的勤务安排、执勤纪律督促和检查工作。
学生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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