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袭警与警察问题研究一、暴力袭警的特点、原因、危害(一)当前暴力袭警的特点袭警是指以某种方式或方法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且明知是人民警察而故意实施的一种行为,可分为暴力袭警和非暴力袭警。1、所谓暴力袭警,是指用暴力行为,如殴打、捆绑、拘禁等侵犯民警人身权益及侵犯民警生命权的行为。从袭击对象看,多为基层一线单位民警特别是派出所民警。从侵袭环节看,多发生在民警接处警、处置群体性事件、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其中发生在接处警过程中的占多数。从侵袭手段看,暴力化倾向突出,有的抱着“法不责众、罚不责众”的心态倚仗人多势众围攻民警,有的持械恐吓、攻击民警,有的在派出所内推搡打骂民警等。2、暴力袭警者以无固定职业人员居多,但其发展态势更令人担忧。立案查处的暴力袭警案件中,男性占大多数、下岗工人和没有固定工作的人居多。这说明,敢于暴力袭警者已经由劣迹斑斑“混混”、地痞、犯罪嫌疑人、向其他人群和一般违法者扩散;这也说明,警察职业以及这一群体代表国家形式的执法权收到了更大程度的轻视和挑战。3、肇事者趁酒后闹事的居多。暴力袭警和妨碍公务的当事人多处于多人一起喝酒后,借酒壮胆或借酒发泄。4、暴力袭警的严重程度呈攀升趋势。全国的有关资料表明,暴力抗法事件呈现出新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多人共同抗法,甚至有组织的集体性抗法事件不断发生;抗法的暴力程度不断增加;故意诬告陷害、恶意伤害执法民警的事件不断增多,等等。(二)暴力袭警的原因一方面,我国目前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各阶层利益大调整,各种社会矛盾积聚,公安机关及其民警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持治安稳定,自然就处于风口浪尖之上。暴力袭警的主要攻击对象是派出所民警、交警、巡警、刑警等。他们在处置突发事件、处理交通违法违章、执行勤务、查缉、处理治安案件、抓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遭受暴力阻碍而造成的伤害。一线民警在处置下岗工人、城市拆迁户、上访户、打工人员等群体的过激行为时,遭遇暴力抗拒的情形增多不可避免;民警进行盘查、查验证件、传唤拘捕、使用武器警械等执法活动时,缺乏全国统一的、有法律强制力的装备配置、执法语言和执法动作方面的具体规范;近年来对公安机关文明服务形象的宣传和民警执法权神圣不可侵犯的宣传之间,发生了比例失衡;公安基层单位受到的牵制较多,少数领导患得患失,致使一些暴力抗法者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助长了暴力抗法者的气焰;部分民警缺乏培训,查缉战术差,敌情观念差。一些公安机关训练不足,部分民警执行出警、巡逻盘查任务时,没有警惕性,大大咧咧,不懂得掩护配合,没有及时请求支援等等。如果每次将盘查对象假定为持枪嫌疑人,民警将会始终保持主动性,避免伤亡;基层公安机关警力严重不足,出警或巡逻时人数过少,也是暴力抗法者有恃无恐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我国立法滞后,对警察执法的法律保护远远不够,如果将暴力袭警加入我国立法中去,有着法律的压制,部分群众就不会变着法的去袭警。此外,《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警察使用警械、武器的规定过于笼统,缺乏与实战相结合的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规定,造成许多警察被袭击时不敢使用武器警械,无形中助长了袭警人员的嚣张气焰。(三)暴力袭警的危害1、全国公安机关几乎“时时有流血,天天有牺牲”。特别是1995年开始,全国因公牺牲的民警每年均在400人以上,死亡率为万分之二十以上,远远高于欧美发达国家。此外,撕扯警服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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