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规划研究综述.doc新农村建设规划研宄综述
赵善明
茂名市水东湾新城规划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党的十七大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加上己出台的《城乡规划法》对乡村规划确立的法律地位,必将对原有的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带来重大影响。木文试图对新形势下村庄规划编制若干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城乡规划法;决定;村庄规划;对策与建议
引言
200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作为我国城乡规划建设领域的“基木法”出台后,村庄规划得以立法形式纳入城乡规划统一体系,这一立法标志着我国步入城乡统筹发展及城乡一体化的新时代。 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大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和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治、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载体,村域用地布局合理规划和利用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统筹城乡规划的重要环节。
1人口与用地的合理计算问题
多数村庄规划的人U预测比较简单,一般采用自然增长率,再乘以规划年份, 得出规划期末的人口数字。但有些村庄的规划与实际情况不大一样,从所规划的村庄来看,规划人口没有一个是减少的,增长率最低的村庄也是与现状人口数齐平。究其原因是人U计算上只考虑其自然增长,没有顾及机械增长。如有些村庄近几年人口机械增长为负数,部分村民长期外出务工经商,户口也迁了出去,但规划中的人口却没有反映。更有一些区位条件较好的村庄,吸引了不少外来务工者来村居住,然而在人U计算中却没有加上,但却增加了许多用地用来建造外来人
u的公寓。为此,村庄人口预测皮该把近几年的人口变化做些分析,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来预测后几年的人U数量会更合理些。
2忽视农村自身特点,村庄建设规划存在失误
村庄发展策略方面,各地区均做出了不同形式的探索,包括利用自身自然条件发展旅游业、农家乐等,一定程度上对村庄发展和村民致富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但这些策略在实施过程中亦存在一些问题。生态条件较好的村庄发展旅游业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存在一定矛盾。应防止开发建设的过程威胁到生态环境,力求做到旅游开发和环境保护双赢。当前大量新型小城镇和新村拔地而起,极大地改善广大农民生活条件的同时,也使具冇传统地域特色的村落文化资源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B前许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村庄,老化衰退严重,村庄的整治仅从村庄风貌改善和产业调整方面入手,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发展问题。村庄布局规划缺乏科学性,村庄布局形式仍待进一步探索,规划实施过程存在阻力。现状是部分村庄布局规划与城市居住小区趋同,缺乏根植在农村文化背景下的传统地域特色。不少地区新建村庄功能小区化,景观呆板,乡村风貌和地方特色正在退化。村镇建设应从传统中寻找灵感,在乡土结构里得到创新启示。
落实到空间上,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区别于城市,农户的饮食、起居、休息甚至一部分农产品种植、加工、储存都在住宅内完成,农村这种生活方式直接影响农民住宅形式和村落空间组织方式。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尊重农村生活方式、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空间布局形式,更符合农村自身发展趋势。其次,现状部分新村庄规划形象单一,如兵营式布局。
3自下而上推动力量薄弱,未确立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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